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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聚奎手书《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
2010-10-15 14:2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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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八路军太行纪念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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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聚奎手书“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计6页,约870个字左右,钢笔书写,于1986年1月书写完成。 在八路军太行纪念馆的馆藏文物中,有一件特殊的文物,那就是李聚奎的传家宝——亲笔手书《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份手稿详尽地阐述了毛泽东所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发展历程。他在首页上写道“永远牢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国人民的子弟兵!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本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军的宗旨。”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建军之日起,就非常重视加强革命纪律,并严格执行统一的纪律,这是人民军队区别于一切旧式军队的显著标志。 1927年9月,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秋收起义时,就要求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同年10月,在江西省遂川县荆竹山动员部队向井冈山进发时,规定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1928年1月,部队进驻遂川县城,分散到县城周围农村发动群众时,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同年3月间,部队到达湖南省桂东县沙田村,毛泽东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三大纪律是: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六项注意是: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从而奠定了中国工农红军统一纪律的基础。 1929年以后,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部队的实践经验,又将“行动听指挥”改为“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六项注意也逐步修改补充成为八项注意: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对其内容作了统一规定。这就是我军现在执行的并谱成歌曲传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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