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浦市镇人民公园大门一侧的最高位置上,竖立着贺龙的塑像。当然,塑像与贺龙的形象有些差距。
进入人民公园大门,沿道路向上,仔细看,在路左侧找到了“红军团长刘汉卿和两位战士墓”,这里就是猴子坡。
刘汉卿时任红二军团第五师第十三团团长。1935年11月27日,刘汉卿奉命率部在辰溪浦市与国民党郭汝栋部作战,不幸中弹受伤,肠子被打断,医治无效,壮烈牺牲,时年25岁。11月30日,红五师十三团与国民党军第十九师在浦市北郊毛家坡发生战斗,两名红军战士在战斗中光荣牺牲。后来刘汉卿团长和两名红军战士合葬于此,1997年修建烈士墓,并立碑纪念。
刘汉卿曾经在1934年离开大部队,带领少数留下的骨干和红军伤员坚持游击战争和发展,至一年后率部突出重围,转战湘西,与主力红军会师,编入红二军团五师十三团,刘汉卿任十三团团长。贺龙看着他带回来的353人,144支枪,高兴地说:“给你们几个(人),拉回一个团,好样儿的!”他的牺牲,使红二军团损失了一员猛将。
在红军烈士墓对面,还有一块《城乡万代悼英烈》纪念碑,记叙了贺龙、任弼时率领红二军团长征经过辰溪、浦市(现属泸溪县)的简要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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