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正如彭真所说:“全国和地方人大、人大常委会把法制方面的监督工作抓起来,就会大大地推动民主法制的建设。”
五、国家机关依法进行监督,一不要失职,二不要越权在彭真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监督的思想中,最突出也是很重要的一个观点就是,各级国家机关必须依法进行监督,一不要失职,二不要越权。综前所述,在彭真关于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实行监督的思想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在我国,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是应当处处存在的。我们不仅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将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法律化、制度化,形成监督机制,而且还要实际落实具体的、有效的监督。只有实行严格的对权力的监督,才能真正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切实保证公民法定权利的享用和法定义务的履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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