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八年十一月十六日,魏文伯同志离开我们已经整整一年了。每每想起他的高尚品德、卓越贡献和亲切教诲,总不禁肃然起敬。
亲切的教诲
我在文伯同志直接领导下工作,是从1947年冬到1953年春。这个时期,正是中国革命的伟大转折时期。为了组织和保证中央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实施,中央决定山东分局和华中分局合并组建为中共中央华东局。作为中央的派出机构,刚刚建立的华东局迫切需要有威望、有经验、有能力的人来组织和发挥党机关的职能活动。党中央任命魏文伯同志为华东局秘书长,可以说是选中了最恰当的人。
1947年冬,我从华东军区政治部调到华东局机关做秘书工作。初到党的机关,人事、政策都不熟悉,魏老就耐心地告诉我,细心纠正记录稿中的错漏,指明当时党的政策和执行中的主要倾向。对我草拟的简报稿,魏老更是细心推敲,反复琢磨。他说!“简报要简,要抓住要害,简而不漏;不能漏掉主要观点、主要情节和主要问题,但叙述不能繁琐。”魏老还说:“党内文件和新闻稿件宣传材料不同,党内文件要言简意赅,用词精当,逻辑严密,朴素无华,要用最简练最本质的语言表达最丰富的内容。”他说,毛泽东和中央领导同志工作多么紧张啊!我们不能让他们多读一个无谓的词句浪费他们的时间和精力。魏老要我认真学习中央文电,仔细研究中央文电的语言和风格。魏老看我太忙,就坐下来帮我做具体工作。我向他提出,周林同志的直属政治部有好几个干部大队,是否可以选调几个人来华东局机关工作。魏老说,饶政委要求很严,科以上干部进机关都是由他自己审查。况且,周林同志那里的干部大队也是有任务的,当然可以临时借调,但是没有确切的了解,就不好轻易提出来。魏老的这些言论,表明了他那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严肃的干部政策观点。
卓越的领导
1949年4月,华东局机关随二、三野战军总前委横渡长江。进驻上海后,华东局和上海市委合署办公,魏老是华东局秘书长兼上海市委秘书长。秘书处实际承担着办公厅的任务。工作最紧张的是接管工作全面展开的7至9月份。成百个军管会,成千名军代表都要和华东局这个总的指挥机关联系,办公室电话昼夜不停,文件报告雪片似地飞来飞去。魏文伯同志是承上启下的总枢纽,一切情况都汇集到他的手里,再由他筛选过滤分别处理和上报。但是,他处理这种极其复杂、随机性极强的紧张局面,却泰然自若,十分利落。1950年华东局和上海市委分署后,魏老就抓秘书处机关工作正规化了。在讨论秘书工作的性质和任务的时候,他概括道:“秘书工作是机关的要害职能部门,是领导核心联系各方的枢纽,是承上启下的咽喉,是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寥寥数语,给通常被视为技术事务的秘书工作,做了中肯而科学的政治性界定。
以秘书处为样板,文伯同志又在机要处、行政处、机关党委等单位,开展了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定规章制度的正规化工作。在他的倡导和推动下,华东局组织部、宣传部等职能部门和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会,也都实行了正规化,制定了工作条例和议事规章。魏老把上述各种条例和规章汇编成册,名曰《中共中央华东局机关工作条例汇编》,印发各省市参考并上报中央备案。1951年秋,魏老主持召开了华东地区第一次秘书工作会议,传达中央保密工作会议和华东局有关机关工作正规化的指示与经验,制定了统一的文书规格,确立了档案制度,规定了县以上各级党委的印鉴模型会议还充分讨论了秘书工作的性质、任务、工作范围以及如何为党委服务等问题。
巨大的贡献
在开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面,文伯同志也表现出卓越的组织才能和领导能力。
1950年华东军政委员会成立,他被任命为政法委员会主任兼党组书记。当时,华东局秘书长和办公厅的工作,已经够紧张了,而且政法干部极为缺乏,政法工作又毫无基础,但是,他还是千方百计地选调干部,把华东军政委员会政法各部门迅速地织建起来,及时发挥了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作用,推动了华东各省市政法工作的建设和开展。
正是由于魏老在华东军政委员会对政法工作建设的卓越成就,党中央才于1953年春调任他为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的党组书记并兼任司法部副部长。当时,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同其他中央各部一样,都是创建伊始,人员缺乏,机构不健全。魏老又立即选调了一大批品质优秀、懂得法律的骨干,充实了部领导班子,健全了业务司局机构使司法部的职能活动很快走上了正轨。1953年秋,他还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了全国司法工作会议,传达讨论了党中央关于进行司法改革和建立健全人民司法工作的指示,并根据中央指示精神,部署了全国的司法行政工作与各级人民法院的建设工作。这次会议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一次重要的关键性的会议。由于这次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全国各地各级的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设和正规化速度大大地加快了,有力地保障了我国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与此同时,魏老还主持起草了人民法院组织法草案。经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发布施行,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文伯同志对于发展政法教育事业,对于加强法制宣传,树立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是非常重视的。早在1950年他就任华东军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主任以后,就主持创办了华东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为国家培育了大量法律专业骨干,该院毕业的学员有不少人早已成为司法部门的骨干和领导人。1953年到中央司法部任职后,魏老又为创办中央政法干校而呕心沥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决定任命魏老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不久,党中央决定恢复司法部,任命他为部长兼党组书记。他亲自向彭真同志汇报,提出创办政法大学,创办《法制日报》和恢复重建法律出版社,加强政法人才的培育和普及法制宣传的建议。他的倡议经彭真同志和中央政法委员会批准后,魏老又立即指定专人部署筹办工作,至于魏老对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职能部门和司法部机关恢复与组建所做的贡献,更是众所周知的。
高尚的品德
魏老是我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高级领导人之一。他的高尚品德,素为人所称道。我认为,魏老最突出最值得学习的优点和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善于在使用干部时扬长避短,通过实际工作来培养干部,提高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他对人从来不是求全责备,而是看大局,看主流,看发展。我有性格偏狭的缺点,想问题往往脱离实际。他就多次批评我,指出应当胸怀广阔,实事求是,是非分明尽管我有缺点,他还是对我重视和信任。1952年他曾提名我为办公厅主任,我婉辞了。1953年我调中央办公厅任研究员,又是他的推荐。1979年春,我被任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魏老从上海来不久,住在中直招待所,我去看他。他关心地问我脑子坏了没有,说司法部要恢复,有精力的话还可以参加一些工作。1980年6月,他提名由我主持重建法律出版社。他对我的培育和教诲,我是永不忘怀的。
第二是善于根据党的原则协调各种不同观点,使之统一于党的政策目标,并使党内外干部团结一致地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工作。他尤其重视听取非党同志的意见。他曾经说过,无产阶级和共产党既然要解放全人类,那么,如果不能同非党同志团结合作,不听取党外人士的正确意见,就是自相矛盾,就永远也达不到目的。由于魏老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和辩证法,并把它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所以他非常具有民主作风,非常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魏老主持办公会议,从来不是首先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计划和方案。而往往是只提出一个导向性的意见,或事先和该问题的主管干部商量,由该主管干部作主要发言,引导大家讨论,最后达到意见统一,作出行为决策来。通过这种方法得出的决策,大家总觉得其中包含了自己的意见,将要去做的事也就是自己份内的事,而不是外力强加给自己的了。魏老在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中,只要大方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就同党外人士协同一致地去实现政策目标。他在司法部任职期间,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方面,是很有成绩的,为此,曾受到刘少奇同志的表扬。
第三是魏老特别重视培养青年干部。1950年,当华东局机关经上海市委调进了一大批青年党员和积极分子后,每次开会,他都强调学习。他鼓励青年同志学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科学与文化知识;尤其是提倡和强调学习马列主义和毛泽东著作与党的方针政策。在日常工作中,魏老提倡青年们发议论,谈大事;放手让他们起草文件,处理问题,以锻炼写作能力和办事才干。他还重视青年们的仪表风度素养,要求衣着整洁,态度和蔼,不亢不卑,平易近人。对于领导方法,则要求首长负责与民主集中原则相结合。执行命令完成任务,唯首长是问,而在完成任务的方法上,则要发扬民主,放手讨论。魏老曾对我说,青年是我们的希望,革命队伍要越来越大,就必须把大批青年培养成接班人。秘书处的工作好坏,不仅在于完成日常任务,更重要的是出人才。为了培养专业人才,魏老还让我们选调了一批青年到北京的北大、清华、人民大学和上海的交大、复旦大学进行深造。在魏老的辛勤培育下,华东局机关成了一个大学校,成长了一大批中青年骨干和专业人才。
魏文伯同志为共产主义事业的实现不懈地奋斗了一生。1980年他已经轻度脑血栓。1984年我去上海看望他,他已经第二次犯脑血栓了。那时虽然说话需要李静一同志“译解”,但头脑敏捷,思路清晰。当时我认为,以他的坚强毅力和乐观性格,经过治疗是可以健康长寿的。党的十三大他本来可以请假,但他为我们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成就所鼓舞,以忘我的献身精神前来出席大会。返沪以后,不幸,魏老竟溘然长逝。我痛惜永远失去了一位最可钦敬的良师益友。值此文伯同志逝世周年之际,谨以此文表达哀思。
魏文伯同志生于一九0五年,一九二五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二六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在沪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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