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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分享】中宣部、文旅部、国家文物局发文!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为青少年提升精神素养服务 推动红色旅游资源进校园
2022-02-22 10:44:01
来源:新华社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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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近日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022年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就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表重要讲话。《通知》指出,这次重要讲话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一脉相承,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高度重视,为新时代增强文化自信、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通知》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入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在学深悟透、有效落实上持续用力,增强自觉自信、强化责任担当,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要坚持保护第一、强化系统保护,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旅游开发;统筹好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传承;统筹好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监测,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要对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对前人留下的宝贵财富心存敬畏,正确处理历史与当代、保护与利用、传统与创新、资源与环境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积极推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提炼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生、绽放光彩,成为增进全民族历史自信与历史认知的重要源泉。要深入推进融合发展,积极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扩大内需等国家重大战略,全力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效推动考古发掘、遗址保护、博物馆改革发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等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用好历史文化遗产,用好革命文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资源,扶持旅游特色经营、培育传统文化产业,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理顺文物保护单位与旅游景区关系,提升文化遗产类景区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不断提高遗产价值挖掘阐释和传播推广水平。要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价值研究,推进中华文明、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研究阐释,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的丰厚内涵、系统阐释中华文化的时代新义,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更好发挥历史文化遗产以史育人、以文化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势作用。要推动资源禀赋有效转化为传播动能,多措并举做好阐释推广,用好考古和历史研究成果,系统展示历史遗存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等,准确揭示蕴含其中的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胸怀和文化自信,提供多样化的文化内容供给,进一步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民族精神力量。要积极拓展文化文物对外交流平台,推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多渠道提升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能力,向全世界讲好中国历史故事、阐发中华民族精神、构建文明大国形象,全面生动展现中华文明的灿烂成就和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增进文明交流互鉴,营造良好国际合作氛围,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

    《通知》强调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广泛宣传新时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进展新成就,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汇聚正能量、营造好氛围。


    2月21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教育厅(局)、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教育局:

    为进一步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利用学生课后服务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面向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育广大青少年艰苦奋斗、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丰富青少年文化生活,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利用阵地服务资源

    (一)建设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积极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剧场、红色旅游景区等打造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优先保证青少年校外实践需要。公共图书馆优化少儿文献馆藏,少儿阅览室开辟“四史”教育、传统文化专架,组织开展未成年人阅读推广活动。文化馆(站)、美术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剧场等面向青少年策划组织书法、国画、戏曲、民乐、非遗等传统文化展览展示和公益演出。博物馆、纪念馆、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考古遗址公园、红色旅游景区等设计研学旅行精品线路,综合运用专题讲座、文艺演出、解说导览、参与志愿服务等方式,推动青少年在感悟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增强文化自信。

    (二)有效服务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机构,为青少年就近参加文化活动提供场地、设备、师资等方面的便利。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设置未成年人专属活动空间和固定服务时段,组织适合中小学生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公共文化机构在保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免费的基础上,可适当引入具备资质的艺术院校、文艺社团、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服务内容、时间、收费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丰富精神文化产品供给。加强艺术创作选题引导,推出一批能够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文艺精品。广泛开展青少年艺术交流展示活动,办好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推动爱国歌曲传唱。面向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国家安全、普法教育等主题公益演出和展览展示活动。鼓励文化文物单位、艺术院校、旅游院校等面向青少年开发设计寓教于乐的文创产品,推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精品课程。   

    二、推动优质服务进校园 

    (四)开展文化进校园系列服务。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继续做好“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博物馆进校园”“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品牌活动,积极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文化素养培育。结合中小学课程教材和地方特色,遴选推荐一批适合进校园、进教材的戏曲曲目、非遗项目和艺术培训项目等。定期组织志愿者深入乡村学校开展文艺辅导,推动优质资源向边疆民族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

    (五)支持学校课后服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一批思想品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文化工作者,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由义务教育学校根据需要自主选聘为文化辅导员。文化辅导员要积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开设文化艺术类活动课程,指导学生文化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切实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对到校参与课后服务的文化辅导员可给予一定补助,补助经费纳入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遴选校外艺术培训机构,形成服务项目和培训机构名单,按照公益性原则,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调整机制,课后服务代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学校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名单内的服务项目和培训机构。

    (六)推动红色旅游资源进校园。结合青少年特点,遴选适合进入校园的红色旅游资源,推动红色教育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组织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红色旅游金牌讲解员进校园开展党史故事宣讲,继续举办全国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全国大学生红色旅游创意策划大赛等特色品牌活动,创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载体。组织优秀红色旅游演艺作品展演展播,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跟着书本去旅行》红色旅游短片。

    三、推进“文教合作”机制

    (七)搭建“文教合作”平台。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艺术院校、红色旅游景区等通过签订文教共建协议、举办文教互动活动、建立校外实践基地等方式,定期组织学生到公共文化机构、剧场、红色旅游景区参观学习。建立青少年活动效果评估、服务满意度评价等跟踪反馈机制,促进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的生产供给与学校的教育需求相匹配。联合开展师资培养培训,加强专业人员交流合作,建立文化和旅游系统、文物系统与教育系统协同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长效机制。

    (八)优秀典型示范引领。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加强联动,组织开展“青少年精神素养培养优秀案例”推介活动。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文艺院团、艺术院校、红色旅游景区,在联合开展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四、加强组织保障

    (九)强化组织领导。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负责对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要将其纳入等级评定、绩效考核等评价体系。要加强经费、人员、物资等方面保障,支持面向青少年开展活动的课程研发设计、活动组织实施、人员培训、空间及设施设备提升改造等。

    (十)坚持正确导向。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面向青少年开展的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等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严格把关,坚持正确导向,确保活动教育性和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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