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青少年参加的各类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安全保障,研究制定安全预案。要针对青少年特点,开展工作人员安全培训,加强场馆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开展师生活动前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青少年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动态调控机制,做好进入场馆、景区和学校的疫情防控。
请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落实工作方案,于2022年2月28日前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联系人及电话: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 李麟,010-59881726;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马秀峰,010-66096959。 传 真:010-59881776 电子邮箱:ggsqyc@mct.gov.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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