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刘:
(一)绍庭可不延,由你们负责给以足够路费,请他迅速去晋西北见贺师长,有要事相商。
(二)重庆谈判仍在拖延中,基本问题未获解决。
(三)设法请绍庭、鼎臣转告左,该军调防为蒋之阴谋,故应坚守原防;如离榆林,将招致消灭;该军今后各方面之困难,我方当予以帮助,并使其了解我方有此力量。
(四)如左需卖出部分枪械、子弹,我方可收买,但应绝对保守秘密,否则对彼此不利。
(五)彼方不愿订书面协定,即可不订,但应告左,彼此内心应有协定,使其了解我方交友诚意,免生疑虑,并在几个月后,对整个局势之彼方自会明了。
高岗
注释: ①刘文蔚(1905-1976),男,陕西神木人,1927年加入中共。时任绥德地委副书记兼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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