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 彭德怀、左权、罗瑞卿致电山东纵队并山东分局、第115师,指出:自太平洋战争爆发、国民政府对日宣战后,国民党军队抗日情绪提高,东北军抗日情绪及其坚决性亦已提高。在目前有利形势下,对国民党军队应以疏通团结为主。在山东方面应以各种方法扩展对东北军及其他抗日部队之统战工作。在敌“扫荡”东北军及其他部队时,应以有力一部采取灵活与分散的游击活动,配合友军作战。必须提高警惕,严防敌人“扫荡”。
5日 晋察冀军区发出训令,要求各部队减少非战斗人员和马匹。
16日 第115师颁布军区、军分区及地方武装编制表,命令各军区遵照执行。23日,又颁发第115师师直前梯队及后方勤务部编制表,命令执行。
18日 中共中央军委颁布《八路军、新四军供给工作条例》,对各级供给机关的组织与工作任务、供给制度、供给干部的培养、供给机关的隶属系统以及与各部门的关系等,作出具体规定。同日,中央军委颁布〈八路军、新四军兵站工作条例〉,对兵站的任务、设置原则、编制、职责和兵站各种工作等,作出具体规定。
25日 中共中央北方局、华北军委分会致电第129师及中共太行、太岳区委员会等,指出自敌人向华北各抗日根据地“清剿”、“扫荡”以来,华北正处在严重时期,要在干部中克服轻敌、侥幸等心理,充分认识敌人“扫荡”的特点及其残酷性,做好足够的准备。并提出了在反“扫荡”斗争中必须立即进行的几项具体工作,强调目前的工作中心是,密切军队与地方党的联系,用一切方法团结群众,减少群众的损害,增加敌人的困难,粉碎敌之“扫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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