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中红网联合制作
首页 > 学术研究
 
 
从《周氏家训》看周恩来思想演进的必然
2008-03-18 17:14:45
作者:周华凯(作者为周恩来亲属)
浏览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E-mail推荐:
分享到:0
辈要求很严,几乎每次会见亲属都要反复强调勤俭节约。即使是单独见面,他也强调勤俭的精神。一次在和平宾馆接待外宾之前,他对侄儿周华章说,你要学会勤俭持家啊!
  周嵩尧将勤俭视为“治躬”(自身)第一义,治家第一义,勤俭为治家法宝。
  周恩来还将勤俭视为治国的法宝。我们中华子孙一定要世世代代地把握好勤俭这个法宝,即使将来以强国站立于世界之林,也不能丢弃勤俭这个法宝。
  上述两方面三代人的相同观点,绝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周氏家族的一脉相承,是思想上共鸣的亮点。由此看出“诚”是做人的根本,进而可以推断出一切坏事都是从不诚开始的。
  勤俭是治家的法宝,进而可以推断,一切腐败现象都是从不勤俭开始,进而演变为贪得无厌,最终走向灭亡的下场。
  “诚”和“勤俭”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灵魂所在。始祖周敦颐在开拓营造周氏大家族这块土地时,首先抓住做人的根本“诚”字,然后子子孙孙就是这块土地上繁育后代。周恩来当然也不例外,只不过他是出类拔萃、世界公认的伟人。

  四伯父周贻赓:不要和有钱人家的孩子比

  按本支周贻赓是周恩来嫡大伯父,按大排行称四伯父,但实际上,周贻赓一直将侄子当亲子。
  周贻赓对弟弟周劭纲一家十分关心。周劭纲长期在外地任小职员,收入低微。1907年,周恩来的两位母亲相继去世,无依无靠的周恩来只好带着两个弟弟回到淮安老家。只身在东北的周贻赓心里始终惦记着家乡的亲人。他不断地给恩来侄儿写信,又是询问又是嘱咐,每次俸饷发下来,他第一件事就是寄些银票回家,贴补家用。周恩来也经常给周贻赓写信,向四伯父请教各种问题,汇报家中的情况。周贻赓十分喜爱这个侄儿,总想着待有条件时一定好好培养他。
  1910年秋天,周贻赓把周恩来接到奉天,从此周恩来与周贻赓一起生活了七年。周贻赓告诉侄儿“不要和有钱人家的孩子比,要努力刻苦学习,要本分,勤俭节约,不要浪费粮食。”“吃饭时米粒掉在桌上要拣起来吃了。”“看见大姑娘小媳妇不可抬头看”等等。周贻赓只要和弟弟周劭纲、侄儿周同宇在一起,他就会不厌其烦地议论他的恩来侄,为他担忧,他为牵肠挂肚,也为他自豪。周恩来从心里深深感激与敬重四伯父周贻赓,对四伯父的抚育之恩念念不忘。1916年3月21日,周恩来收到伯父的来信,在学校写了一封充满感情的作文《禀家长书》,充分体现了伯侄之间的深厚感情。
  周贻赓是周恩来的生存、成长、成才过程中最关键的人物之一。

  六伯父周嵩尧:曾想捐物买飞机

  周恩来和六伯父周嵩尧是一种既亲切又特殊的关系。1908年,周嵩尧升任漕运总督衙门总文案,工作十分繁忙,无暇顾及家庭。1914年,周嵩尧在袁世凯的大帅府办事处秘书任上时,曾经力主南北议和,并一再为南北和平统一而奔走呼吁。
  1920年10月12日,周恩来赴法国留学之前,曾经过山东济南,在堂叔周嘉琛家住了四五天,周嘉琛给了银元120元资助。经过南京,在二伯父周龢鼐、六伯父周嵩尧家住了几天,二伯父给了一些资助,我祖父周嵩尧曾对我们几个孙子说,他给了300块大洋。
  1946年周恩来在南京主持国共和谈时期,写信给六伯父周嵩尧,邀他赴南京会晤。一日谈及1939年他回乡祭祖一事,并手书姑父王子余送给他的一首五言绝句给六伯父周嵩尧校阅。因《周恩来家世》解读此诗有误,我已在《<一封家书的回忆>补遗》(将在《丰碑》报上全文刊登)一文作详尽的论述。祖父周嵩尧加注内容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七侄(周恩来)自延安来南京主持和议,来函相邀(当是扬州弥陀巷北首住宅)。久别重逢,屡次晤后(不止一次),一日谈及数年前(七年前)回绍兴祭扫祖墓晤王子余妹婿(周恩来称姑父)子余口占一绝赠之(即此诗)。因取

|<< << < 1 2 3 4 > >> >>|

(责任编辑:cmsnews2007)
·上一篇:谈笑凯歌还——周恩来总理参观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纪实
·下一篇:伯父周恩来“人民外交”的又一杰作——出席一场传统泰国贵族婚礼之感悟
·缅怀先烈 共图中国梦——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组织收看天安门广场公祭烈士仪式(图)
·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组织收看市党代会开幕式(图)
·管理局召开5A暗访结果整改布置会
·周恩来故居新招三名讲解员(组图)
·管理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学习系列讲话、强化‘四个意识’”大讨论
·关于组织对“第二届全国红色旅游故事大赛”复赛投票的通知
·孙晓燕阐述学习周恩来精神的出发点、关键点、落脚点(组图)
·二战终结地——黑龙江省虎林市(图)
·2016年周恩来故居管理处公开招聘讲解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中国博协名人故居专业委员会常务会议在成都召开(组图)
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来信:js88@vip.sina.com
 
©版权所有 2007 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红色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