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中红网联合制作
首页 > 学术研究
 
 
论周恩来超然独树的廉政风范
2007-04-13 10:16:45
作者:卢再彬
浏览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E-mail推荐:
分享到:0

   祖上遗留下来的旧居老屋,属于自己或族中晚辈继承的私有财产,这是数千年来古老中国的传统。无私忘我的周恩来则认为:一个真正的共产主义战士,必须做到完全彻底的清正廉洁,为国为民无私奉献出自己的一切。因此,他以身作则教导在淮安老家的亲属,不要保留他的旧居,要求将他的旧居拆掉或让群众居住。早在建国初期,他就写信给淮安县委,要求县委派人把他的旧居处理掉。1958年,他听淮安老家亲属讲,淮安县派人对他的旧居作了一番维修后,立即寄来维修经费,并批评淮安县委说:"我的房子不能修,坏了可以拆掉,砖头、木料可以盖工厂。我有权这样处理嘛。"1961年8月,周恩来听从老家去探望他的侄媳孙桂云说,旧居问题还没有处理好,他严肃地指出:"我已同淮安县委多次说了,我的房子一定要处理掉!"经过如此几番嘱咐、教育、批评和指示,老家的亲属和淮安地方干部感到再也不能违背总理的心愿了,就在周恩来诞生和生活过的房子里办起了"儿童图书馆",其余的房子就让街坊居民住了。就这样,周恩来终于引导老家的亲属迈出了同传统所有制关系决裂的第一步,赢得了公众的一致称颂。

      不仅如此,周恩来还率先垂范并引导亲属实现了同传统观念的彻底决裂。在旧传统、旧习惯、旧风俗、旧思想根深蒂固的中国社会,祖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地方。周恩来为实现同传统观念的彻底决裂,在中国共产党人中率先做出了平坟的壮举。1953年春,他向淮安县委提出"平掉祖坟,把坟地交集体耕种",以后又多次催办。1958年,他派人到重庆,将抗战时期葬在那里生父周绍纲和邓颖超的母亲杨振德的坟平掉;接着又把祖籍绍兴曾祖父周樵水的坟墓也平掉,都没有留下什么标志。1965年底,他郑重将此事作为一项特别任务交给回家过年的侄儿周尔萃,临行前他对尔萃说:"作为一个革命军人,回家过年,要带头破旧立新,移风易俗。"接着交待说:"我现在布置你一项特殊任务,你可得好好执行。这次回去,一定要把家里的祖坟平掉,坟地交集体耕种。办完这件事再过年。"并耐心教导侄儿:"我们国家耕地面积太少。人死了,不做事了,还占一块地盘,这是私有观念的一种表现。平掉祖坟,不但扩大了耕地面积,也是一场破旧俗、立新风的革命,"还特别提醒说:"要做好这件事,也不能简单化。既要做好你母亲的工作,又要做好县委的工作,还要做好当地群众的工作。"尔萃回家后,说服了老母亲,取得了县委和群众的支持,终于在春节前顺利完成了伯父交办的"特殊任务"。然后向伯父周总理做了汇报:祖坟占地不足一亩,共葬十三口棺木,其中有总理的祖父母、生母、嗣父母、叔父母等长辈的遗骨。全部深埋在原来墓穴一公尺以下。周恩来收到信后,立即给当地生产队寄来70元钱,并附言:"此款用作支付平坟劳力的工资和偿付被践踏的青苗费。"他还对侄儿说,生产队的庄稼是人民种的,那是人民的利益所在,自己没有权利让人民吃亏。这充分显示了一个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不以个人家事为念,而以人民利益为重的高风亮节。

      1956年,周恩来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就带头倡导实行殡葬改革。他认为人死后不但应该火化,而且也没有必要保留骨灰。他曾对亲属们说:"中国人在对死人的处理上,历来都是棺木土葬,盘坟立碑。五十年代后才实行火葬。从土葬到火葬,这是一场革命,是对中国几千年旧风俗的革命;从火葬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这又是一场革命,是同旧传统观念彻底决裂的革命!"他不仅这样说,而且和邓颖超都践行了他们共同的誓约,"把骨灰撒到祖国的江河大地上。"

      总之,周恩来是一个彻底清正廉明的人民公仆。他所有的收入除了用于自己十分俭朴的生活开支外,其余都用来交付党费、抚养烈士遗孤和接济困难同志了。他逝世后,没有遗产,连骨灰也没有保留,是一个真正的、一无所有的、高尚的人,纯粹的人!他自觉地实现了《共产党宣言》所要求的"同传统所有制关系"和"传统观念"的"彻底决裂",这种超然卓绝的自觉行为,充分显示了他是一个超越时空的世界伟人。正如国际友人所称颂的:"周恩来是一个空前廉洁的政治家",是

|<< << < 1 2 3 4 > >> >>|

(责任编辑:cmsnews2007)
·上一篇:南昌起义中的周恩来与恽代英
·下一篇:伯父周恩来“人民外交”的又一杰作——出席一场传统泰国贵族婚礼之感悟
·日本友好访问团参观周恩来纪念馆(图)
·2015年周恩来纪念馆讲解员招聘简章
·周恩来纪念馆被授予“省首批双拥示范基地”
·周恩来纪念馆发出5A动员令 打响5A攻坚战
·麦克·贝茨勋爵参观周恩来纪念馆
·《澳门名家书画作品展》在周恩来纪念馆开展(组图)
·周恩来纪念馆配置专用救生圈(图)
·周恩来纪念馆获赠大型油画《周恩来》(组图)
·周恩来纪念馆LED大屏投入使用(图)
·周恩来纪念馆举办“培育健康社会心态”讲座(图)
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来信:js88@vip.sina.com
 
©版权所有 2007 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红色旅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