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色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的筹备组织工作,现就大赛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大赛的组赛原则 (一)重在提高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政治、业务素质,为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创造成才机会,展示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队伍形象。 (二)追求红色旅游导游、讲解的规范化和人性化的有机统一。 (三)立足和服务于红色旅游导游、讲解工作实际。 (四)鼓励红色旅游导游、讲解词创作和红色旅游导游、讲解创新。 (五)不出偏题、怪题、有争议的题和有意为难参赛选手的题。 (六)公平、公正、公开。 二、关于大赛知识问答题 为便于各地做好参赛选手的赛前培训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编拟了《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大赛知识问答题》。本次大赛三分之二的知识问答题,将依据《全国红色旅游导游员讲解员大赛知识问答题》的内容出题,其余的三分之一知识问答题不在此范围内,将依据红色旅游导游、讲解工作实际和需要另出。 由于题量较大,故本题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下发,正式件随后寄发,请注意查收。 三、关于大赛的费用问题 复赛地点,北京市九华山庄。 (一)复赛。大赛组委会提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领队(仅限1人)、规定名额参赛选手在复赛期间的食宿费用。 (二)决赛。大赛组委会提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领队(仅限1人)、进入决赛选手和选入决赛的才艺展示人员的食宿费用。 (三)其余费用各地自理,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于大赛的时间 根据全年工作的总体安排,经局领导批准,复赛时间变更为2006年11月26日至30日,决赛时间推迟为12月4日,11月25日报到。
王树茂 010—65201511 shmwang@cnta.gov.cn 李 曼 010—65201546 jzlm009@163.com 王 伟 010—65201543 wdw_1028@yahoo.com.cn 传 真 010—65201532
全国红色旅游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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