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鞠躬。主席答礼后,大使致颂词,翻译译成中文。致词毕,大使前进向主席呈递国书,仍退回原处。主席受国书后,交总理兼外长转办公厅主任,随致答词,由译员翻译。答词毕,大使再前进,主席与之握手,大使随即引见随同人员,主席与之一一握手。主席与大使及双方参加的人员全体合影留念,然后同大使到办公室作简短谈话,总理兼外长陪同,其余参礼人员退至客厅。主席同大使谈话后,送大使至办公室门口,总理兼外长陪大使至客厅与其余随行人员共进酒点。酒点毕,大使告辞,总理兼外长送至客厅前,典礼局局长送大使至车前,军乐队奏我国国歌,仪仗队向大使致敬。交际处处长送大使至使馆。
这些办法实行四年多后,毛主席感到有些程序太繁琐,既浪费人力,又浪费他和其他参礼人员的时间,便向周总理提出进行简化改革。周总理同意毛主席的意见,随后向外交部领导传达毛主席的指示,并要求外交部参照已建交国家的做法实行改革。外交部遵照毛主席和周总理的指示,经过调查研究,于1954年12月对原呈递国书暂行办法作了这样一些修改:(1)取消军乐队和仪仗队(只保留几名礼兵);(2)取消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总参谋长和外交部办公厅主任参礼;(3)将大使的颂词和主席的答词改为事先互相交换,不在递交国书时念,这样可以大大节省递交国书的时间;(4)取消酒点招待,改为仅用烟茶;(5)将“呈递”国书,改为“递交”国书,因“呈”字表示上下关系,不很合适。
1954年12月11日,周总理看了外交部的修改方案后批示:“拟同意此项改革方法,请主席批示。”当天,毛主席批示:“照办。”以后的呈递国书仪式就按简化了的程序办了。
记 者:您在前面说到,1965年,毛泽东对礼宾工作的内容又作出了几点指示,这一次又是基于什么原因?
丛文滋:1954年那一次是对礼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的改革,而这一次主要是反对讲排场。那是1965年3月,当时的国务院办公厅代秘书长周荣鑫专门请汪东兴向当时的国务院外办副主任廖承志、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高登榜等有关部门领导,传达毛主席对接待外宾工作的指示。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内容:
第一,宴会规格不要太高。毛主席曾专门对汪东兴谈过,当时招待外宾的宴会规格太高且不看对象。如千篇一律都要上燕窝、鱼翅那些名贵的菜,花钱很多又不实惠,有些外国人根本就不吃这些东西。我们请外国人,有四菜一汤就可以了。另外,宴会时间不要太长。毛主席说:“在宴会上我既要同外宾谈话,又要陪外宾吃饭,时间长了我陪不起。听说外国人的宴请就比较简单,我们应研究借鉴。”
第二,接见和宴请外宾,陪同人员不要太多。主席每次接见或宴请外宾时,事先都亲自交待让哪些人参加。主席说过,他不喜欢人多,人少坐得靠拢,谈话方便。有一次在武汉宴请阿尔巴尼亚客人,主席交待两桌就行了,但联络的同志安排了四桌,事后受到主席的批评。
第三,送的礼品不要太多。主席说,我们送外国人的礼物,花钱多,规格高,吃穿用的东西多,有纪念意义的东西少。其实送礼不在多少,而要送既有民族特点、又能长期保存的东西。送礼要自然大方,但不能大手大脚、耍大少爷作风。不能靠多送礼的办法拉友谊,友谊要靠政治。
第四,外国人送的礼品应交公。主席曾几次说过,我们给外国人送礼,花的是国家的钱,外国人送给我们的礼品也要归国家,不应归个人所有。主席提出,送给他的礼品要做好以下处理:有展览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找个地方陈列出来;没有展览价值的一些日用品,可以内部作价处理(收回来的钱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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