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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与湖南《大公报》 |
2008-01-24 14:23:22 |
来源:人民政协报 |
作者:李贞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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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近现代新闻史上,曾有过七家互不隶属的《大公报》,其中读者较为熟悉的是1902年6月17日英敛之在天津创办的《大公报》,后又由吴鼎昌、胡政之、张季鸾接盘续办、至今仍在出版的香港《大公报》。而于1915年9月1日在湖南长沙创刊的《大公报》,是一份民国时期湖南新闻史上创办历史最久的日报,并因毛泽东曾与该报有过联系而在湖南乃至中国新闻报刊史上频有影响的唯一民营报。
长沙《大公报》创刊时,除在简短发刊词中宣布“毋忘国耻,维持民国”为办报的中心目标外,还有长篇宣言。该报版面设有“大总统命令”、“公电”、“专电”、“欧战要电”、“国内要电”、“时评”等栏目。该报创办人为刘蔚庐、总经理贝亢微、总编辑李抱一,后张秋尘、龙兼公、张平子等人亦曾一度担任过主笔。该报出版发行长达32年,期间曾七次因开罪当局被查禁或受战争影响而停刊,实际出版时间约26年。在创刊10周年、20周年时,都出版过纪念特刊各一册,于解放前夕的1947年12月31日停刊。
长沙《大公报》的影响,除了它及时报道时事和社会新闻,频受读者喜欢外,更主要的是毛泽东曾为该报撰稿,用报纸作为舆论阵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为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讲话,更赢得了群众的欢迎,进一步扩大了报纸的影响力和发行量。其实早在1917年,毛泽东就已注意到长沙《大公报》影响,7月25日他曾致函萧子升,对长沙的《湖南公报》、《大公报》的评论和新闻报道作了比较和评论,认为《湖南公报》所刊载的孙中山先生等人的演讲,对读者很有启发,为《大公报》所不及。后来由于毛泽东与长沙《大公报》主笔龙兼公的关系,1919年11月8~10日该报连续三天在第2版刊登“本报特别启事”:“本报添约毛润芝先生为馆外撰述员,此布。”这是毛泽东同志第一次担任报纸的职务,并由此开始为该报撰稿。
11月15日,长沙《大公报》刊登了社会新闻:长沙女子赵五贞,被迫嫁给比她大20岁的古董商,在花轿中用剃刀自杀身亡的报道。16日,该报就刊登出毛泽东的文章《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文章分析了赵女士自杀的原因和社会环境,是“三面铁网(社会、母亲、夫家)坚重围着”,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并提出建议:“希望有讨论热心的人,对于这一个殉自由恋爱的女青年,从各种论点出发,替她呼一声‘冤枉’”。长沙《大公报》支持毛泽东的意见。一方面,在半个月内,对赵五贞的自杀事件作了连续四次的跟踪报道。另一方面,从11月16日起,辟出专栏,对这一自杀事件进行讨论。对此,毛泽东积极响应,在长沙《大公报》上连续撰写时评和杂感,尖锐抨击封建礼教和社会的罪恶,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参与讨论,形成对旧社会封建婚姻制度的强烈舆论制裁。至12月1日,长沙《大公报》共发表讨论文章36篇,其中有9篇为毛泽东所写。如毛泽东发表的《“社会万恶”与赵女士》、《非自杀》等文章,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导到对“社会万恶”制度的控诉。此外,毛泽东还写出了《打破媒人制度》、《婚姻上的迷信问题》、《婚姻问题敬告男女青年》等文章,批判了封建礼教,呼吁妇女解放和主张恋爱婚姻自由,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可以说,当时长沙《大公报》无论人力还是物质条件都不好,若不是该报慧眼识珠采纳毛泽东的意见开展讨论活动以及毛泽东本人的积极参与,是怎么也办不到的。这次轰动长沙城的新娘赵五贞因反对包办婚姻在花轿里自杀的事件讨论成功,为以后毛泽东的“傍着活事件讨论理论问题、社会问题”的主张打下了基础。
1920年9月,毛泽东又参加了长沙《大公报》“湖南自治”的讨论,并在以后的一个月内,连续在该报撰文,系统地提出了实现“湖南自治”的主张。1922年12月,针对某些站在群众运动的后面指手画脚的人,毛泽东为维持劳苦大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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