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周恩来,这两个人是不可分离的。
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常常有两人并称的例子。比如太平天国的洪杨(洪秀全、杨秀清),戊戌维新运动的康梁(康有为、梁启超),辛亥革命时期的孙黄(孙中山、黄兴),中国共产党建党前后的“南陈北李”(陈独秀、李大钊)等。两个人中总有一个是主要的,另一个也起着别人难以替代的作用。他们往往相互依存和相互补充,共同把事业推向前进。
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集体中,虽然没有“毛周”这样的提法,但两人的密切关系是有目共睹的。两人中,毛泽东当然起着主导的作用。邓小平说,没有毛主席,也许我们至今还在黑暗中摸索。同样,如果没有毛泽东,周恩来也不能成为今天我们看到的周恩来。而对毛泽东来说,他最离不开的人是周恩来,这也是事实。
尼克松曾说:毛泽东是拿主意决定大事的人,周恩来是负责执行的。一般地讲,这话不无道理。毛泽东确实是更多地在统筹全局,把握大的方向,拿大主意。周恩来更多地是周密细致地负责执行和落实。但这只是相对地说的。毛泽东并不是只拿大主意而对具体工作不过问。相反,对他认为在全局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性环节,他总是抓得很紧很细,一直抓到底,抓出结果来。而周恩来也决不是一个只能起执行作用的人。他同样是一个战略家,有着重大决策的能力。毛泽东的重大决策,很多是周恩来共同参与商议的,而且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许多新的或原来没有料想到的问题,需要果断地作出决策。没有这种能力,也谈不上成为一个好的执行者。
毛泽东和周恩来1924年在广州相识并共事,到1976年相继逝世,前后超过半个世纪,跨度很长,中间经历的重大历史事件又太多。研讨会组织者要求我把讨论的范围放在20世纪50年代,我想也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中国历史上不是一般的政权更替,而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深刻的社会大变革。怎样建立一个新国家和新社会,没有任何书本理论或现成经验可以照搬。中国有句老话:“万事开头难。”如果开局时有什么偏差,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以后要纠正起来很困难。
毛泽东很早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他在《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论人民民主专政》等一系列论著以及1948年九月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对新民主主义政治、经济、文化的指导原则都作了系统的阐述。新中国成立前夜,对中国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又明确提出应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不是建立联邦国家。
周恩来在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期间,担负起主持起草《共同纲领》这一历史重任。为了起草《共同纲领》,周恩来在中南海勤政殿“关”了一个星期左右,亲自执笔,写出全文,以后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和修改,广泛吸收各方面的意见,最后经政协全体会议通过。这个《共同纲领》对新中国的国家性质、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都以明确而概括的语言规定下来,并经过充分协商成为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民的共识,使新中国的起步在各方面都有章可循,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新中国一成立,在国家政权中,毛泽东是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周恩来是政务院总理;在共产党内,毛泽东是中央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是五个书记之一,以后是副主席;在军队内,毛泽东是中央军委主席,周恩来是副主席。从各方面来说,毛泽东当然是拿大主意的人。他统筹全局,并且集中主要力量来抓他认为最重要的事情。周恩来是日理万机的当家人,国家哪一方面的重要事情都要管。用薄一波的一句话来说:总理嘛,就是要总理一切。
周恩来有几个别人难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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