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此,1933年2月,毛泽东组织人员到瑞金叶坪乡开展查田运动的试点。叶坪乡是中央所在地,又是一个落后乡,封建半封建势力还没有彻底打倒,群众还没有发动起来,许多革命工作任务没有很好完成。经过查田斗争,解决了分田中存在的一些不合理问题,肃清了反革命,很快改变了落后乡的面貌,取得了查田工作的经验。随后,查田试点进一步扩大到云集区和壬田区,取得了更多经验。经过试点的检验,说明中央苏区确实有一部分落后地区还没有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在总结这种情况时,毛泽东指出:“依着土地革命发展的经验,农村中阶级斗争的发展,是有它的大致的阶段的,就是(一)没收分配土地的阶段,(二)检查土地的阶段,(三)土地建设的阶段。”同时,依照三个发展阶段,大致存在三种区域:“(一)新发展区域,中心工作是没收与分配土地;(二)斗争深入区域,中心工作是土地建设;(三)斗争比较落后区域,其中心工作才是查田查阶级问题。”[5] 他还进一步指出:“这些地方的农民群众还没有最广大的发动起来,封建势力还没有最后的克服下去,……还有不少的阶级异己分子在暗藏着、活动着,还有不少的反革命秘密组织,在各地暗中活动破坏革命。”[5]但“左”倾错误者却认为:中央苏区土地革命之所以进行得不彻底,是由于执行 “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政策造成的,这显然与毛泽东指导查田运动的思想有着本质的不同。
(三)毛泽东为了党和革命的利益,尽己所能,希望把查田运动引导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毛泽东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要求,直接领导中央苏区的查田运动后,坚持从实际出发,从大局出发,实事求是,在极端艰难的处境中,力所能及地把查田运动引向健康的方向,尽最大努力把“左”倾错误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在这一点上,他主要是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是通过试点获取经验,把握查田运动的正确方向。1933年春,毛泽东派人到叶坪乡进行查田运动的试点。毛泽东通过试点,获得了如何划分剥削阶级成分、区分剥削方式、时间和数量,以及如何区分地主同富农、富农和中农(特别是富裕中农)的界限等方面的重要经验。这些经验对指导查田运动的全面开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1933年6月17日, 毛泽东《在八县查田运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查田运动的阶级路线“是以工人为领导,依靠贫农,联系中农,去削弱富农,消灭地主”。[9]为了正确执行这条阶级路线,毛泽东强调:一是必须坚决地依靠贫农。二是巩固地联合中农,这是查田运动的中心策略。三是要严格区分地主和富农,反对消灭富农经济的倾向。1933年6月,毛泽东在《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中进一步强调:“必须把地主和富农分别清楚,在无情的消灭地主残余的斗争中,决不容许任何消灭富农的企图。”[10]毛泽东关于富农、中农政策的阐述,对防止过“左”政策,搞好查田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二是排除“左”倾政策的干扰,积极引导查田运动沿着正确轨道发展。在查田运动中,毛泽东先后发表了《在八县查田运动大会上的报告》、《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等报告和文章,详细阐述了查田运动的目的、意义、策略路线,并部署了步骤和方法,以此指导查田运动的开展。明确规定查田运动的第一步是“讲阶级做宣传”,第二步是“查阶级”,第三步是“通过阶级”,第四步是“没收分配”等步骤。在《查田运动的群众工作》中指出:“查田运动是查阶级,不是按亩查田……查阶级是查地主富农阶级,查剥削者,查他们隐藏在农民中间而实在不是农民的人。”并且进一步强调“查这些人,决不是查中农贫农工人的阶级,因此不得挨家挨户去查。”[11]在查漏划的同时,也要查错划了的。
三是提出科学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标准,解决土地革命中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土地革命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划分阶级成分,它关系到土地革命能否胜利完成。查田运动中,各苏区相继颁发过划分阶级成分的标准,但存在混乱不统一的现象。特别是“左”倾错误者统治中央后,任意扩大打击面,在划分阶级成分时往往就高不就低。为了纠正阶级划分上的混乱状况,1933年,毛泽东在他6月撰写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10月主持制定的《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等文件中,在科学的阶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根据地农村的实际,对准确划分阶级成分提出了正确的意见,对纠正“左”倾错误起了很大作用。特别重要的是,在吸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划分阶级成分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毛泽东明确提出了区别地主富农的主要标准是劳动,区分富农和富裕中农的主要标准是剥削量和剥削时间。
四是严格把握政策标准,坚持有错必究。由于缺乏经验,更主要是“左”倾政策的不断干扰,导致查田运动不断发生各种各样的错误,如许多地方出现了将中农上升为富农,把富农上升为地主而全部没收家产的。为此,毛泽东在《在八县查田运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这一错误的来源,是由于抹煞富农的劳动力。”对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错误,毛泽东进一步强调:“过去弄错了,如把中农当富农,富农当地主,应该推翻原案。”“过去弄错了现在翻过来的,如是中农一定要赔他的土地财产,即使田已分了,也要抽出赔他。”对于富农的赔偿问题,毛泽东则认为“现在有赔则赔,如果实在没有赔,只好将来替他想别种办法。”这在当时 “左”倾错误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毛泽东提出对富农的赔偿办法和坚决反对违反联合中农政策以及侵犯中农利益的思想,确实是一种策略性的考虑。
毛泽东以上的这些意见和措施是基本正确的,也符合当时中央苏区土地革命的实际情况,广大农民从心底拥护和欢迎。正当查田运动开始沿着毛泽东所引导的方向发展的时候,“左”倾错误领导者又在党内大反“右”倾,撤免了毛泽东兼任的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查田运动又出现了新的反复,给革命事业造成了严重恶果。
纵观整个查田运动,毛泽东一直是处于被“左”倾错误者排挤和批判的地位。虽然毛泽东力求在错误的运动中推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最终仍然无法挽救查田运动失败的结局。毛泽东在逆境中坚持的正确意见,总结的实际经验,无论从实践上和理论上,都对中国的土地革命作出了贡献。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办公厅,江西 井冈山 34360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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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法草案[J].红旗周报,1931(1).
[3]郭华伦.中共史论:第2册[M]. 台北:国立政治大学,1982.
[4]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5]毛泽东.查田运动是广大区域内的中心重大任务[J].红色中华,1933(86).
[6]罗迈.为党的路线而斗争[J].斗争,1933(12).
[7]阎中桓.中央革命根据地的查田运动初探[J].江西社会科学,1981(3).
[8]朱开铨.回忆查田运动[J].党史研究,1981(1).
[9]毛泽东.在八县查田运动大会上的报告[J].斗争,1933(24).
[10]毛泽东.查田运动的初步总结[J].红旗周报,1933(61).
[11]毛泽东.查田运动的群众工作[J].斗争,19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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