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整理父亲遗物,一封家书引起我的注意。信件内容是:
负责落实政策的各级领导:
今将我父亲暴士彬的全部历史和受害含冤死去的经过,如实的反映给您。请调查解决,给予平反昭雪。
我父亲暴士彬出生于长工家庭,因家贫无养,他从十五岁就给地付扛活,当长工。一九四四年回家,同年冬参加民兵自卫队。四五年参战解放馆陶,又和本村古林祥参加解放南和县,当时我父亲任班,在解放南和战斗中得了敌人好几支枪和弹药。四六年又和本村暴秀荣参战解放巨鹿县。回来后,同年参加了人民解放军,所在部队是:冀南二纵队五旅十四团二营重机枪排,当战士。在山东鄄南战役后,被提升到重机枪一班任班长。解放山东曹州东边柳集时,腿上负了伤,在山东莘县鱼庄住院,出院后到部队,上级提他到重机枪连二排当排长。我父参加解放漳德府阳山、崔桥等十几个战役。在解放大别山战斗中,从半山腰摔下来,战斗结束后,留后防养伤,伤好了,队伍南进走远了,无法归队,我父亲就此回家务农,(时是1950年),在部队五年。
我父亲自五〇年从部队回家务农,劳动积极,政治表现好,五四年响应党中央、毛主席的号召积极参加了互助组、初级社,五五年参大社,向集体□186元,支援农业建设,58年在三面红旗照耀下积极加入了人民公社。63年上洪水时,我父亲奋不顾身的与洪水昼夜搏斗,战胜了洪水,受到了社员群众的好评。从部队回家务农,我父亲各个方面,一贯表现积极,坚决按党中央、毛主席的指示办事,从无犯过这样或那样的错误。
据调研研究从前汇报我父亲的黑材料,查无此事。63年后又用捏造事实,编造罪名给我父亲扣上了坏分子的帽子,不叫吃救济,还叫吃□粮,特别在68年剥夺了贫农的资格,取消了人身自由,数不清次数的批斗挨打,弄的头破血流,腰残□□,全家从政治上、经济是上都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和损失,我父亲挨打重病,医治无效,75年含冤死去,终年66岁。
我强烈的要求各级领导查明事实,给我父亲暴士彬平反昭雪!
申诉人:死难者儿子暴喜岭 1979年3月16号 经细查研究,以上情况属实 党支部同意平反 邱县南辛店公社东大候仲大队(公章) 1979年3月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