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起义的具体操作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足:
第一,片面强调保守秘密,忽视了相信和依靠群众。尤其是武装暴动前夕,对巳经争取过来、愿与我配合行动的郑少成等领导的红枪会,仍持怀疑态度,未同他们打招呼致使可为我们利用的力量,反为成为了敌人的帮凶。
第二,缺乏“知彼知己”,犯了军事冒险的错误。南五县特委行动之前,对主观及客观的条件未加认真地分析、研究,对敌我双方的情况缺乏透彻的了解。临战前又没有做好侦察工作,敌情不明,不知张秋石正为上次死去的家人超度亡魂,调集了几十名民团士兵。
第三,起义计划不周密。只知硬拼,不注意斗争策略,只顾走第一次夜袭成功之路,没有考虑到敌情的变化;临时改变行动方向,来回折腾,结果耽误了时间;后来在攻寨之时,冒然点燃了草堆,使队伍失去了黑夜的掩护。
第四,一些同志缺乏必胜的信心。如张相舟为避嫌疑,事前离开,就是怕起义不成为以后留个退路。当地的暴动队伍,由于天亮,担心被认出后无法在当地立足,心生动摇,没有战斗到底的决心,只是特委和少部分同志孤军奋战。
以上这一系列因素直接导致了大荒坡起义的失败,而在这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第一次“左”倾盲动路线。“左”倾盲动路线不顾革命处于低潮、敌强我弱的客观实际,盲动蛮干,最终导致了这次起义的失败。八七会议后,出于对国民党反动派大屠杀的愤恨和对党内右倾错误的憎恶,一些党员内心充满愤怒和复仇的渴望,产生了一种近乎拼命的冲动,党内的“左”倾情绪开始滋长和蔓延。再加上共产国际的错误指导,终于在1927年11月9日至10日的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展为“左”倾盲动错误,并使其在党内占据了支配地位。此次会议由瞿秋白主持,通过了由共产国际代表罗米纳兹起草的《中国现状与共产党的任务决议案》,认为全国已具备了直接革命的形势,要在全国范围内创造总暴动的局面,这是第一次“左”倾盲动主义形成的标志。11月18日,中央根据11月会议的精神,向全党发出第16号通告,提出“革命并未低落,而正在高涨,中国革命的发展,就在速度上,也是有无间断的性质”。要求各地工农群众尽可能实行武装暴动,号召“联合工农暴动的力量,汇合各处自发的工农暴动,夺取政权——直到造成一省或几省的革命胜利的局面。”不难看出,这个以武装暴动夺取政权为核心内容的总策略及其体现在党的具体工作中的“创造总暴动的局面”的任务,具有不顾主客观条件、拼命蛮干的“左”倾盲动主义的显著特征,存在着路线上的根本错误。在这次会议精神的指导下,中央指示河南“尽可能造成农民割据局面”。1927年12月下旬,河南省委召开了扩大会议,贯彻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着重讨论了豫南工作,对豫南特委进行了强烈的批评。将豫南的问题定性为犯了机会主义错误,并勒令解散队伍。同时,无条件地要求豫南各县迅速发动工人斗争和农民的游击战争,“夺取县城,于最短期内联合而占据豫南,创造总暴动的局面。”1928年2月1日-3日,河南省委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突出强调:“加紧南五区游击战争的发展,与信、确取密切的联络,创造豫南暴动割据的局面,以为发动河南革命潮流之中心区域,而予两湖暴动以有力的援助”。第三次省党代会后,河南省委为加强对南五县工作的领导,发动南五县暴动,将潢川、光山、商城、固始、息县五县划出,成立南五县特委。省委命令南五县特委“限一个月内在商、潢、固一带发动暴动”。在此背景下成立的南五县特委,可想而知他们几乎只能选择执行“左”倾盲动路线。所以后来在决定再次发动大荒坡起义的南五县特委会议,虽然江梦霞等了解实际情况的同志认为群众尚未充分发动起来,条件不成熟,不可冒然从事,主张延缓暴动。但是对于这一正确建议,特委不仅没有采纳,还进行了严厉批评。江梦霞也因此被特委认为是十足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还因此取消了他参加暴动的资格。所以大荒坡起义是在“左”倾盲动错误指导下的一次军事冒险,它的失败近乎必然。
大荒坡起义虽然最终失败了,但是它揭开了豫东南武装斗争的序幕,扩大了共产党的影响,撒下了革命种子,也使豫东南党组织和革命群众从总结经验教训中加深了对武装暴动的认识,为以后党胜利地领导豫东南地区的商南起义及其他起义,建立红军,创建豫东南革命根据地起了预演和先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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