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3 军129师任炮兵主任,任广西都安县兵役局局长。1956年转业后任信丰县人民法院院长、中共信丰县委副书记。任法院院长时经常深入基层办案、处理问题。这信丰工作期间,常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到信丰一中、信丰二中和牛颈小学等中小学给师生作红军长征、八路军抗击日本侵略军的报告等。1967年8月任信丰县革命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组长、信丰县革委会常委等职。当时正是文化大革命初期,接受记者采访后,被新华社记者称赞为大事不糊涂的老革命。1970年6月离职休息并异地安置在瑞金居住;1975年10月退休安度晚年,1980年12月经赣州地委组织部批准由退休改办离休,1989年4月享受副地(厅)级政治、生活待遇。离休后,虽然他身患多种疾病,但仍热心担任县城几所小学的校外辅导员,经常关心着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少年儿童作传统报告。1991年4月在给少年儿童作传统报告时,因劳累过度,休克、昏倒在讲台上。他任长征老红军党支部书记期间,由于工作兢兢业业,认真组织红军支部的党组织生活,使红军党支部连续3年被评为县里的先进党支部。1984年6月他作为县离休干部先进个人代表出席了赣州地区的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代表会。他不论是在职或离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离休后,他除了参加集体学习以外,还自费订阅《人民日报》《江西日报》《赣南曰报》及《求是》等报刊杂志,经常关心国家大事,平时除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外,还通读了《毛泽东选集》《周恩来选集》《朱德选集》等文献著作,并认真做笔记。他文化水平不高,学习中常遇到不少困难,但他从不畏缩,表现了一位老红军顽强拼搏、刻苦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他忠诚老实,待人谦虚热情,他从来不居功自傲,不摆老资格,处处以普通一员的身份要求自己,工作以身作则,作风艰苦深入,密切联系群众,对待领导,对待同志,一视同仁,态度和蔼。他不仅经常接受各种采访,以亲身经历讲述党和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还写了一些回忆录。
1992年5月因病在江西瑞金市逝世,享年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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