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为何会出现政府机关也使用“红军临时借谷证”
无论从第六号布告内容,还是“红军临时借谷证”票面上的说明,使用对象与借谷对象都非常明确:一是专发给红军流动部队作临时紧急行动之用;二是持证者得向政府仓库、红军仓库、粮食调剂局、粮食合作社、备荒仓及群众取谷子,借到后要盖印。从目前发现与掌握的票证看,借谷者多为红军各部队及红军各后方医院,但也有例外。如笔者收藏到的“中华苏维埃江西省瑞京县执行委员会内务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总务厅”、“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等三个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职能部门,也使用过这一特定对象才能使用的“红军临时借谷证”。
中华苏维埃江西省瑞京县执行委员会内务部使用过的红军临时借谷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总务厅使用过的红军临时借谷证
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瑞金河西使用过的红军临时借谷证
当时苏维埃政府对粮食是实行严格的供给制的。按常理,上述三个政府职能部门要取得粮食,必须从国家仓库中按定量提取,他们既不是红军流动部队,也不存在“临时紧急行动之用”。但为何也又会出现这种突破明确规定的现象呢?
我们先了解一下加盖印章的三个部门。第一个是“中华苏维埃江西省瑞京县执行委员会内务部”。瑞金县志记载:1930年7月“成立县苏维埃政府,下设裁判、土地、军事、财政、工农检察、教育、粮食7个部门”。一苏大会结束后,“置瑞金为中央直属县,县苏维埃政府置于临时中央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同时增设内务部和劳动部”。因县城为首都所在地,故改名为“瑞京”。县苏维埃政府于1935年3月因游击战争受挫停止活动。第二个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总务厅”,它是一苏大后的内设机构,未见有文献资料记载。但顾名思义,这是中央政府领导机关秘书及后勤保障部门。先后任中央总务厅厅长的有:方维夏(1931.11-1932春)、刘开(1932春-1933.5.2)、赵宝成(1933.5-1933.12.28)、袁福钦(1934.1-1934.10)。第三个是“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这个机构在中央苏区史料中很生疏。胡国铤主编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领导机构概览》(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5月,p177)一书里有这样一段叙述:“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中央人民委员会下设财政人民委员部。苏维埃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邓子恢为中央财政人民委员,即中央财政部长。但因邓子恢当时在厦门从事党的地下工作,不能到职视事,中央人民委员会决定在中央财政部内先成立中央财政委员会,以项英、毛泽民、范树德等为委员,暂以项英为主席(项英当时既为临时中央政府副主席,又兼劳动部长),开展工作。1931年12月27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又决定将中央财政委员会扩大为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以适应苏区发展经济的需要,仍以项英为主席”。因时隔6个月邓子恢即来瑞金正式履职,1933年4月兼任新成立的中央国民经济人民委员,即中央国民经济部部长。也就是说“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存续时间不长。
但是,当我们把这几个机构搞清楚后,问题来啦。除“中华苏维埃江西省瑞京县执行委员会内务部”瑞金县志和相关史料记载,县苏维埃政府生存至1935年3月因游击战争受挫停止活动外。其他二个机构存在的时间与发行“红军临时借谷证”的时间都不吻合。一是自1934年2月1日二苏大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名称去掉了“临时”二字,而“张闻天版”红军临时借谷证是在二苏大后印发的,为何“临时中央政府总务厅”之印却仍然加盖在“张闻天版”上向群众借谷呢?二是“毛泽东版”红军临时借谷证是从1933年9月中旬以后才开始印发的,而“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这一机构没有存续到1933年9月,此大印为何也会落在“张闻天版”红军临时借谷证上呢?
这样,只有一种可能,即由于种种原因,过期印章在按规定销毁前仍由管印之人继续保管。如此重要的印章保管责任当然只能落到所在部门的领导人手上了,也就是说赵宝成和项英分别保管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总务厅”和“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大印了。主力红军长征后,项英任中共中央分局书记兼中央军区司令员,带领留守部队坚持游击战争。在那艰苦卓绝、命悬于线的条件下,项英使用所保管的“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之印盖在“张闻天版”红军临时借谷证上,以组织的名义向当地群众借谷是顺理成章的。
那么赵宝成呢?1934年1月4日出版的《红色中华》报第140期,人民委员会对于中央总务厅与瑞金县苏贪污浪费案的处分一文中说:“十二月二十八日经人民委员会处分如下:中央总务厅长赵宝成撤职,管理处长徐毅拘押讯办.....”原因说赵宝成在任内,对于行政费用及管理建筑方面不节约,有浪费现象,并查出了为筹建中央政府大礼堂和红军烈士纪念塔、红军检阅台、博生堡、公略厅等纪念物专门设立的“全苏大会工程处”主任左祥云贪污案件,贪污公款246.7元。基于这一点,赵宝成的生平鲜见于史。
1965年7月17日赵宝成儿子石毅致信毛泽东。得到毛泽东的批示:“赵宝成在中央苏区担任过中央政府总务厅长,我与他一起工作过,请中组部找有关人员分段作证明,转告其家属”。1965年9月11日,中组部办公厅以〔65〕第366号文复函辽宁省丹东市委组织部:“你市振兴区文教科石毅,曾给毛主席来信要求查询其父赵宝成下落。经向有关同志调查,赵宝成早年入党,1932年到瑞金,担任过苏区中央政府总务厅长,后到贸易局工作。红军开始长征时,随机关游击行动,以后形势恶化,赵宝成同志的下落不知。请你们将上述情况转告石毅同志”。
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中共党史研究的不断深入,才把相关史实搞清楚。赵宝成,原名赵成壁,字元和,1902年生于山西省五寨县。1924年入党。1931年6月,赵宝成、石玉翠夫妇从上海临时中央迁往中央苏区工作。到了苏区,赵宝成曾任中央工农通讯社副社长, 1933年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总务厅厅长,被选为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党代表,出席了会议。1934年10月,主力红军长征后,赵宝成奉命留守江西,出任兴国县委书记。他以总务厅留守人员为主,吸收兴国地方武装,坚持与敌人开展游击战争。随着游击形势的不段恶化,赵宝成带领队伍退入到瑞金的铜钵山。1935年6月上旬,国民党军队对铜钵山进行“搜剿”,直至把赵宝成和剩余的四五十人围困到粮尽弹绝,再对山头施以火攻。时年 33岁的赵宝成,将自己的最后一泓碧血,洒在了中央苏区的红土地上。
1966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向赵宝成烈士家属颁发了烈士家属纪念证。1984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赵宝成烈士证书。 1993年11月26日,全国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在丹东市政府礼堂隆重举行了赵宝成烈士诞辰90周年纪念会,并决定将赵宝成烈士及其夫人、老红军石澹峰(石玉翠)双双列入《中共党史人物传》编写名录。
笔者有幸收藏到的此枚加盖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总务厅”大椭圆形印章,编号为163688壹佰斤“红军临时借谷证”正是在铜钵山所在地的瑞金九堡镇买到的。它是赵宝成烈士与当地群众血肉相联的历史见证。
上述二个部门用印的缘由都找到了,也就不难理解作为中央直辖县的职能部门“中华苏维埃江西省瑞京县执行委员会内务部”,为何也会使用”红军临时借谷证”向当地群众借谷了。
五、收藏界收藏到的“红军临时借谷证”主要是哪来的?
主要是二种来源:
1、凡是票面上加盖了“附件”或“注销”章的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为兑现承诺,由各地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可抵作农民缴交的公购粮。票证收回后按规定作会计凭证附件,故加盖上述印章。此后,不断有一些因会计凭证保管不当等原因流出面世。最多的一次是1997年瑞金的相关部门在一次销毁保管期限已过期的会计凭证过程中侥幸被当时在场的工人收集保存起来的。此票为数多些。
2、凡是票面上未加盖“附件”与“注销”章的是一直还在群众手中保存或藏匿起来的。也就是收藏界所说未兑换之票。此票为数少,更显珍贵。
但不管是否兑换,不管何种面额的“红军临时借谷证”,我们今天有幸能见到与收藏到的实物,多是第五次反“围剿”后期和游击战争初期红军部队和红军医院向群众出具的。都是非常珍贵的历史文物,特别是“毛泽东版”和500斤、1000斤大面额借谷证更是珍稀。
作者简介:胡建东,男,1958年生,江西瑞金人,大学文化,1977年参加银行工作,一直从事金融工作40年,任过信用社主任、农行营业所主任、支行科股长、副行长、行长、市分行多个部经理等职。1990年代开始收藏中央苏区钱币与票证、书刊等纸质文物。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前后的六、七年间因土地革命和治党、治国、治军、治民的需要,从地方到中央各级党政、团体及其各类民间进步组织发行和印制过名目繁多的各类票证与书刊。这些都是历史的见证,是爱党、爱国主义教育的最好教材,但由于红军长征后重新沦陷为国民党统治及其经过七八十年的历史变迁,真正留下来的实物已不是很多,成了弥足珍贵的红色文物。作者试图通过实物来印证、解读这段历史,以生动形象的方式来传播好苏区精神,利用和保护好红色文物尽些努力。同时,通过考证如能补正相关史籍记载中的遗漏或谬误则更加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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