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妈坎,中共海丰县委原副书记,从1979年11月至1982年2月,走私黄金27.4两,白银610两,银元1280个,各类手表5165只,以及收录机、彩电等,共计52.7万元,被开除党籍,判处死刑。
王从吾同志的广东调查,为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1985年王从吾同志(右2)和中顾委委员高克林同志(右1)在温邢堌村温氏祠堂植树浇水
1985年,王从吾同志带病深入江苏调查,通过对无锡、沙洲、江阴、武进、常熟五县乡村工业生产调查研究,向中央提供详细的生产发展数据,为中央决策提供依据。1986年王从吾同志又连续工作20多天,在邯郸地区各县市作调查研究。1987年4至5月间,王从吾同志连续工作32天,在冀南、豫北的大名、南乐、清丰、濮阳、中原油田、辉县孟庄、新乡刘庄调查走访,并向中央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为农村改革提供依据。在调查报告中,除了详细报告群众生产生活、社会治安等,每次都把干部作风和反腐倡廉突出出来,体现了一个老共产党员对党、对国家长治久安的拳拳之心。
1987年4月,王从吾到河南调研时当地农民亲切交谈
1991年3月21日王从吾、刘澜波与编写《中央纪委中央监委工作》的同志合影
王从吾同志一生舍身忘死,一心为民,谨守党纪,廉洁执政,在执政为民反腐倡廉的战线上高举为人民服务的伟大旗帜,为共和国纪检工作做出巨大贡献,是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先锋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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