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画原则”不应成为汉字简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华文字改革委员会,曾出台一项“笔画原则”,原计划将通用字都简化在十画以下。认为笔画愈少愈便于初学,也愈能提高汉字的应用效率。其实这是有悖汉字“区别律”的。不论是国人还是国际友人,他们学习汉字,最头疼的是那些“微殊”字。例如“己”“已”“巳”,例如“戎”“戌”“戍”,笔画至简,但区别清楚就很不容易。国人尚觉甚难,何况洋人?
第二,“识繁用简”比“识繁用繁”更麻烦。近年来两岸交往日多,交往就离不开汉字。马英九提出“识繁用简”之主张。既然“识繁”为何不去“用繁”呢?“识繁用简”,其实就是要学繁、简两套字,等于让人们多学1700多个新字,这不是自找麻烦,人为增加学习使用汉字困难吗?大陆人亦然,少年时学习简化字,但长大后,如果使用图书馆,学习古文化,或者赴港、澳、台,或者到国外华人圈,就都非再学习繁体字不可,而在“敲字如飞”的网络时代,汉字已经信息化,数字化,甚至比拼音文字还便利多多,一个字多几笔或少几笔,似乎都可忽略不计了。如此而还盲目拥简,不等同于自毁其宝吗?笔画上是简化,字数上却又是繁化,沟通上的障碍,汉字革命的弊端已凸现十分明显。
第三,简化字时采用八法,其中“同音兼代法”,犹不可取。例如“先後”“落後”“後来”之“後”,与“后羿”“后稷”“天后”“皇后”之“后”,本风马牛不相及,却统用“后”字兼表二义。“发展”“发生”“出发”之“发”,与“头髪”“髪廊”“美髪”之“髪”,亦本风马牛不相及,却统用“发”字兼表二义。此类情况尚多,难以枚举。
汉字是超方言、超时空,可通古今、通四方的智能化文字。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中,或最具优势成为地球村文字。这就最需要保持汉字长时期稳定,尽早统一两岸四地汉字,以利汉字早日走向世界。
二〇一三年十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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