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迁西县院未检部门成立的第一年,该院明确了落实五项制度,争做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目标。
迁西检察院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衔接,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建立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及相关法律政策的专业化援助律师队伍,并尽可能指派同一名援助律师在诉讼全程提供辩护,实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全程化、专业化和全覆盖。
迁西检察院深化检察机关社会调查和委托社会调查制度建设,在开展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制作社会调查报告。综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社会交往、帮教条件考量捕诉的必要性,以此作为开展量刑建议以及捕、诉帮教的参考和依据。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适时提出非监禁刑和缓刑的建议。
迁西检察院把相对不起诉与附条件不起诉结合起来,对于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轻微刑事犯罪大胆适用酌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把当事人和解的程序和附条件不起诉、酌定不起诉结合起来,促进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完善监督考察机制,突出检察机关在监督考察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积极作用。
迁西检察院明确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的范围和方式、查询的受理和答复以及配合衔接机制,并通过依法监督,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就学、就业权利。
迁西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对于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主要证据确实充分,且未成年人有悔罪表现,或者尚未认罪悔罪但通过会见有可能促其转化,尽量安排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与涉罪未成年人见面,进行亲情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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