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五年十月,毛主席率领中央红军进入陕甘边的吴旗。他立即向群众和地方干部进行调查。当时陕甘边特委的龚逢春同志去迎接毛主席,向毛主席汇报了陕北苏区和红军胜利发展的情况,又汇报了当时乱搞‘肃反’,把刘志丹等红二十六军的干部抓起来的问题。毛主席马上下达指示:立即停止任何逮捕,所逮捕的干部全部交给中央处理,并派王首道等同志去瓦窑堡办理此事。我们这一百多个幸存者被释放了。毛主席挽救了陕北的党,挽救了陕北革命,出现了团结战斗的新局面”。
1935年12月,习仲勋到瓦窑堡中共中央党校学习,任第三班班主任。12月27日,在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习仲勋第一次见到了毛泽东,受到毛泽东的器重,逐步委于重任。
毛泽东在“七大”期间评价陕北根据地时说:“没有陕北,那就下不得地”。“下不得地”是湘潭方言,意思就是:没有陕北,我们就不得了!
“陕北救中央”之说,滋长了西北部分干部的骄傲情绪,习仲勋十分谨慎,对大家说:毛主席说得好:“是陕北救了中央”,“也是中央救了陕北”,“陕北救了中央”之说,有宗派主义之嫌,会影响团结,不能再提了,以后只能说“中央救了陕北”。
五.习仲勋与抗日民主政权建设
“三三制”是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一种政治体制,这一体制团结了各抗日阶级、阶层,争取了中间力量,孤立了顽固势力,壮大了抗日力量。
1935年12月,中共中央在陕北瓦窑堡召开政治局会议,决定把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1936年9月,又将“人民共和国”改为“民主共和国”。这意味着政权不再仅仅归属于工农,而应归属于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党派。1937年7月,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理论进一步完善。
1939年1月,习仲勋当选为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议员;5月,兼任新正县县长。在当时,县只有参议会,乡级无参议员,而且在参议会成员分配上,党内党外没有严格的比例要求,多以共产党员为主。习仲勋以其优异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的统战经验引起中央的高度观注,11月,出席中共陕甘宁边区第二代表大会,当选为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委员。
其实,习仲勋的统战经验就是原陕甘苏区民主政治的继续。陕甘苏区在刘志丹、习仲勋的领导下,结合西北地区的社会特点,形成了一整套工作经验,早已有了“三三制”的雏形,只是没有这样称谓。经过中央的总结,1940年初,“三三制”正式提出,首先在延安县中区五乡试行,效果非常好。毛泽东对这一经验非常重视,批示指出:“共产党员只有与多数非党人员在一道,真正实行民主的‘三三制’,才能使革命工作做好,也才能使党的生活活跃起来。如果由党员包办一切,则工作一定做不好,党员也会硬化不进步”。
3月6日,毛泽东在题为《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明确提出:“在抗日时期,我们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指示还要求:“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
3月11日,毛泽东在延安党的高级干部会上作题为《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的报告,对“三三制”政策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此后,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边区参议会副议长谢觉哉等分别撰写了一系列文章,对“三三制”政策进一步予以总结和完善,并被推广到其他抗日根据地。
1940年4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在陇东分区、绥德分区和鄜县进行建立“三三制”政权的试点工作,这些地方先后选举建立了乡、县两级临时参议会和政府。
1943年2月,习仲勋任中共绥德地委书记,绥德分区施行“三三”制的原则,加强了各级政权建设,在整党和审干中,抵制和纠正“左”的偏向,保护了干部和群众。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在抗日根据地实行“三三制”,实质就是为了反对党内长期存在的“左”倾关门主义,实行更广泛的民主政治,建立一个包容性更强、代表性更加广泛的政权,以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抗日战争摧熟了我们党,日本投降后,边区政权继续保持了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阶级性质。随着内战危机的不断加深,边区和各解放区的政权开始向人民民主专政的方向发展,边区政权模式成为新中国政权模式的渊源和雏形。
主要参考资料:
习仲勋《回忆在陕甘边区革命根据地的战斗岁月》,《红日照亮了陕甘高原——回忆毛主席在陕甘宁边区的伟大革命实践》
戴向青、罗惠兰:《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1994 河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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