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6月21日,西征红军解放盐池,建立了红色革命政权,从此盐池人民当家做了主人。
由于盐池刚刚解放,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加之反动分子暗中破坏,人民生活极端贫困。时任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政府驻西北办事处国民经济部部长毛泽民同志风尘仆仆赶到盐池,帮助恢复和发展生产,指导开展经济工作。
毛泽民同志是搞经济工作的行家里手,进入盐池城之后,在认真听取盐池县城市革命委员会汇报后,讲到“盐池刚解放,群众对共产党的政策还不大了解,现在的关键问题,是要多向群众宣传党的经济政策,使苏票(苏维埃货币)在人民群众中建立起信誉”。他指示城市革命委员会出安民告示,准许“法币”、苏票同时流通,允许群众用苏票兑换“法币”,不许囤货居奇、买空卖空等等。通过这些措施,市场活跃起来了,经济困难一天天减少了。
为了便利广大劳动群众买卖货物,节省支出,增加收入,抵制商人的过分剥削,毛部长指示城市革命委员会帮助人民群众建立自己的商业机构。按照毛部长的指示,城市革命委员会把没收的“聚和兴”“万兴和”两家豪绅的财物集中起来,于1936年7月成立了消费合作社。有了资金以后,又在消费合作社附设了一个食品合作社,专门供应熟食品。消费合作社内杂货供应齐全,价格低廉,买卖公平,既方便了群众,又活跃了市场。为了扩大资金,推动合作事业的发展,苏维埃政府在县城召开了一次有几百人参加的群众大会,毛泽民同志在会上宣传了办合作社的目的、意义和办法,号召群众积极入股,集资办好合作社。
与此同时,毛泽民同志还广泛宣传党的保护工商业的政策,指出:即使大商豪,只要爱国抗日,拥护党的政策,就受到政府保护。毛泽民还及时纠正了当时打土豪分浮财中打击面偏大的问题,释放了不该捕押的几个商人,产生了很大影响,县城的20多家私商都陆续开门营业了,不愿拿出来卖的货物,在消费合作社的影响下,也摆出来销售。市场很快活跃起来,城乡交流日益增多。外逃的地主、富商闻讯后,也纷纷返回,还向红军捐款,支援抗日。
毛泽民同志还广泛和商人结交朋友,发展贸易,组织物资内购外销,以保证边区的物资供应。当时边区的食盐、皮毛、牲畜、青油、药材、粮食的贸易收入占边区财政收入的90%以上,而盐池的三宝(食盐、皮毛和甘草)占了大部分。这些产品收购以后经石嘴山运到包头,再运到天津、北平销售。
毛泽民同志在盐池期间,还亲自抓了整建税务工作。1936年10月,成立了盐池税务局,各区设立了税务所,并且确定了公平合理的应征税目和各项税率,受到人民大众的支持与好评,进一步促进了商业贸易的发展繁荣。
毛泽民同志在盐池活动时间虽短,但对打破敌人封锁、保卫红色政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都作出了巨大贡献。 (执笔:马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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