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更好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文物局日前印发《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对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的范畴、内容策划、形式设计、制作布展、解说词、文创产品开发设计等作出明确要求。
《导则》提出,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内容必须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以史实为根据,见史见事,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的三个历史决议,充分吸纳最新研究成果。在展陈内容、时间范畴上不得凭空拼凑、扩展或任意拉长;在历史事件、人物评价上不得无据夸大、拔高或矮化。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的形式设计、制作布展应服从服务于展陈主题、展陈内容,坚持够用、实用、适用的原则,倡导节俭办展、绿色办展,设计、制作应确保文物安全、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创新陈列展览宣传推广及相关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云”展览传播体系,增强陈列展览辐射力、影响力。多媒体、数字化等现代化展示手段使用应与展览内容相得益彰,力戒喧嚣炫目、蓄意烘托、喧宾夺主。
《导则》提出,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的内容和解说词应严格履行评审程序。组织文物、党史军史、档案文献、展览展示、宣传推介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全流程参与展览大纲和版式稿、讲解词的评审,把好政治关、史实关、保密关。革命文物、史料资料等展品使用应严格履行论证、审查程序,确保真实性、可靠性。坚持科学严谨的态度,以物证史、以物叙事,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应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围绕服务“四史”学习教育以及重大事件、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注重内容策划及相关活动配套,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受众开展分众化、特色化教育,增强革命文物主题展览的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做到见人见物见精神。博物馆纪念馆应围绕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加强讲解人员培训,鼓励革命人物后代、英雄烈士后代、相关历史事件亲历者、幸存者、见证者等担任志愿讲解员,鼓励推出多语种讲解服务、专家导览和馆长讲解服务。依托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进行文创产品开发设计,必须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尊重历史事实,深入挖掘阐释革命文物价值,突出公益属性,保护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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