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好事!”记者近日就江西6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免费开放采访专家学者,他们盛赞这是在中央领导同志关心下为全国作了示范,切合人们的心愿,必将有力推动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专家学者们呼吁,让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持续免费开放。
27个小朋友的一封信
采访中,大家谈起4年前的一件事。2003年9月,广东惠阳27个小朋友写了一封信,希望“全国所有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免费向青少年开放”。这封信到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副主席、时任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社长的海飞手中。看信后,他一直想为孩子们做一件事,于是,促成《中国少年报》以此为引子,展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该不该收费”大讨论。
接着,海飞深入一些城市作调研,然后提交了《建议全国公益性文化场馆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提案。不久,文化部接到全国政协发来的这份重点提案。再后来,一连串效果出现了。2004年3月19日,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免费开放的通知》。2004年5月1日,全国文化、文物系统各级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对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实行半票。
2006年2月,国家发改委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红色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门票对老年人、现役军人、未成年人及学生等实行优惠。对残疾人、儿童等实行免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景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有条件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在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和重要节庆日,特别是在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出主题直接相关的纪念日等时间,免费向社会开放。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具有公共教育的功能,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取消门票,不仅合理,而且必要。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陆学艺说:“江西分批免费向社会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这是好事,带了个好头。”大家更关心的是,免费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能否在全社会形成长期的共识?特别是对曾经收费的经营管理方而言,并不是简单的收与免的问题。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本身具有的功能和属性,决定了它不应在经济上赢利,而应注重赢在精神层面上。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庞绍堂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具有公共教育功能,是政府提供的纯粹公共物品,其作用后果完全有益于社会,所以,社会效益非常大。取消门票,不仅反映出社会进步的思想因素,也反映出我们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教育部高职高专公共事业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南开大学教授王处辉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第一责任者是国家,教育的结果是公民和国家共同受益。爱国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爱国主义教育是公益教育,是国家行为,政府应该把更多的钱投在这样的公益事业上。”
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圣诵说,依据《宪法》,进行以培养公民道德、公民知识和公民意识为目标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传统教育,是国家应尽的法律义务。培养热爱民族国家、继承民族传统的公民,不是有钱没钱的问题。当我国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大众免费开放,不仅应当,而且必须。
免费开放进一步体现执政为民理念
陆学艺联想起杭州的西湖,他说,为大众提供公共产品,政府不吃亏。比如,西湖不收门票,连当地的出租车司机都高兴,他们说,一天进进出出西湖不知多少趟。现在杭州的很多行业都带动起来了,就业也增加了。但有的地方烈士陵园收费,有的地方英雄纪念馆收费,结果参观的人很少,也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免费开放这些基地,随时让人们参观学习,是回归了正途。”青岛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孟天运表示。
文化资源的运作有其独特规律,必须区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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