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玉兰同志作为全国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她的事迹深深感染着一代又一代人。她扎根农村、艰苦奋斗、一心为民的精神,与新时代检察人员“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职业要求高度契合。作为一名基层检察系统工作者,学习吕玉兰精神,不仅是对初心的回望,更是对使命的践行。
一、学习吕玉兰的“为民情怀”,筑牢检察初心
吕玉兰同志最鲜明的特质,就是她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担任村支书期间,她带领乡亲们治沙改土、发展生产,即使面对重重困难,也从未退缩。这种“人民至上”的精神,正是我们基层检察官应当坚守的信仰。
在检察工作中,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是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还是涉及民生利益的公益诉讼,都需要我们像吕玉兰那样,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对待。我曾参与办理一起邻里之间的故意伤害案,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激烈。在审查过程中,我们不仅审查法律事实,还多次走访当事人,化解矛盾,最终通过释法说理促成赔偿谅解,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让我深刻体会到,只有真正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才能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二、传承吕玉兰的“实干精神”,提升履职能力
吕玉兰同志常说:“说一千,道一万,不如带头干。”她带领群众植树造林、兴修水利,用实际行动改变了家乡面貌。这种实干精神,对基层检察工作同样具有重要启示。当前,检察机关面临司法改革、法律监督体系完善等新任务,基层检察人员必须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以扎实的业务能力服务大局。不仅要依法依规办理,还要主动延伸服务,比如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家庭条件确实困难,于是检察官主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经济问题,同时,确保被害人的合理诉求得到实质性解决。只有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弘扬吕玉兰的“奉献品格”,锻造检察铁军
吕玉兰同志一生克己奉公,即使身居高位,仍保持着朴素本色。她的无私奉献精神,正是新时代检察队伍需要传承的宝贵品质。在基层检察院,案多人少是常态,加班加点成为许多干警的工作日常。但正是这种默默奉献的精神,支撑着我们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我曾办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为了收集证据,我们连续多日走访学校、社区,最终推动相关部门完善校园安全制度。虽然过程辛苦,但看到问题得到解决,内心充满成就感。吕玉兰的精神告诉我们,检察工作不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责任,只有甘于奉献,才能无愧于胸前的检徽。
四、践行吕玉兰的“创新意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吕玉兰同志在基层工作中善于创新,带领群众探索适合本地的发展道路。这种开拓进取的精神,对检察工作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当前,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等新理念正在改变传统办案模式。作为基层检察人员,我们要积极适应新形势,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督质效。只有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才能让法律监督更加精准高效。
吕玉兰同志虽然已离我们远去,但她的精神永存。作为新时代检察人,我们要以她为榜样,始终坚守为民初心,发扬实干作风,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开拓创新,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基层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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