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镇、社区三级组成慰问组走访慰问烈属
慰问组为烈属发放慰问金
张剑勇获三等功奖章
张剑勇烈士证书
为深切缅怀烈士功绩,大力弘扬英烈精神,10月24日,长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深入开展“致敬英烈·关爱烈属”走访慰问烈属家庭活动,为烈士家属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问候。
在因公殉职公安烈士张剑勇的家属张瑞春家中,慰问组向烈士家属致以亲切的问候,详细询问遗属们的身体状况、生活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细致入微地讲解当前的优抚优待政策,认真倾听他们对烈士遗属服务保障及关爱烈属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为烈士遗属送上慰问金,以实际行动传达党和政府由衷的关怀与崇高的敬意。
岁月悠悠、英雄不朽。下一步,长泰区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做好褒扬纪念和烈属关爱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学习英烈事迹,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营造敬重烈士、关爱烈属、弘扬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张剑勇(1974年-1998年),男,枋洋镇演柄村人,1994年7月毕业于福建省体育运动学校,同年9月入伍,系长泰县公安局民警。
张剑勇勤学好问,勇挑重担,在实践中不断磨炼成长。他曾奋不顾身跳进水中救起因骑摩托车不慎落水的群众;曾背负交通事故受伤群众步行600米送医院抢救等。1997年12月27日,林墩发生一起盗窃摩托车案件,市公安局挂牌督办该起案件。张剑勇作为具体侦查办案人员之一,在经过紧张的调查取证,确定了犯罪嫌疑人,但几次组织围捕都被犯罪嫌疑人逃脱。1998年5月31日晚,张剑勇接到“特情”报告,犯罪嫌疑人从南安返回长泰,可能连夜乘坐一辆运载石头的货车继续外逃。张剑勇立即通报办案组,与两名民警和一名协警人员追截该辆货车。晚上10点钟左右,在长泰与同安交界处拦住该货车。犯罪嫌疑人见势不妙,推开车门跳下货车就跑,办案组四人急起直追,张剑勇第一个扑上抱住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拒捕反抗,在搏斗中张剑勇身中一枪,送林墩卫生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3时50分英勇献身,年仅24岁。
张剑勇牺牲后,省公安厅为他追记了三等功,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革命烈士”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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