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学勤: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求各责任主体不断加深对爱国主义精神的理解、加深对爱国主义教育形式的认识,时时注重对受教育者的反馈并及时分析、做出相应调整,注重对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开展成效的科学测评。实际上,在该法颁布前,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形式就已经非常丰富多样,多年来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中有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防和国家安全教育等目标一致、内容相通,应当在工作中紧密结合起来。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爱国主义教育开展的内容和形式,强调爱国主义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突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对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学校、家庭、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使爱国主义教育有法可依,是提高爱国主义教育成效的法律保障,也是巩固和完善以往有效爱国主义教育形式的良好契机。在此基础上,应不断探索新的契合时代发展主题的形式,守正创新、与时俱进。人民群众既是爱国主义教育的客体,也是爱国主义教育开展的主体,爱国主义教育也应当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根据群众需要、时代需要探索更加有效的教育形式,在开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使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体现共建共享的理念,也在原有主渠道巩固完善的同时,开辟更多有效的教育形式。
班永杰:保障爱国主义教育在全民中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关键是在“精”“实”“活”上下功夫。首先要“精”。一是内容精确,要严格按照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展开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杜绝“离弦走板”。二是设计精巧,要在内容设计上下功夫,合乎情理逻辑,做到故事打动人心、道理鼓舞人心、教育深入人心。三是匹配精准,要因人施策,不同的人群对象有不同的内容形式精准匹配,不能千人一面、千篇一律。其次要“实”。一是事关爱国主义教育的各类内容都要实,不能有水分。二是话要实,不说大话、空话、假话,要讲听得懂、愿意听、内心服的实话。三是做事要实,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杜绝做低级红、高级黑的事,不搞花架子,不搞面子工程。再次要“活”。一是形式灵活,要充分挖掘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将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各类主题活动,打造“行走的课堂”,激发爱国心、强国志,把报国行为自觉融入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中。二是方法鲜活,结合群众接受习惯,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方法,尤其是在互联网发展新形势下,要加强网上爱国主义教育空间建设,以时尚新颖的方式方法吸引人们,化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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