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借谷人“日明”,当年在江西河东区出具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证号:511150)
图2:借谷人“日明”,当年出具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证号:511168)
图3:借谷人“树火”,当年在瑞金河西区出具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证号:504574)
上面三张壹佰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特别之处在于“领谷机关在此处盖章为证”的红框内加盖的不是红军部队“机关”章,而是名叫“日明”或“树火”的印章。
北京的大藏家张磊先生问过笔者一次,说“你知道他们是谁吗?我也藏有盖有此章的借谷证。”笔者回答不上来。因为此印用得不合常规,有很多悬疑,一时不得而解。
历史研究不能无端猜想,但可依据史料合理推演。下面是笔者的思考与研判。抛砖引玉,看红藏界和对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们有何高见?
一、“日明”和“树火”是真实的自然人名吗?
笔者收藏到上述票证时,很长一段时间,都认为他是个真实的自然人名,无非是没有冠姓而已。如果只单独收藏到或见到过“日明”或“树火”其中之一,这一观点虽会动摇,但仍然很难改变。可当二个名字的票证放到一起时,再结合当年红军临时借谷证的使用要求和已面世的藏品时,疑点就会更多。(一)依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票面说明与要求,及当时粮食比金银更为重要的情形,是绝不允许以私人名义向组织(政府及红军谷仓)或群众出具此证的。(二)凡面世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红军临时借谷证》无论红军部队抑或后期政府部门出具此证时,多为在借谷证“领谷机关”的红框内只加盖公章,少部分再销上经办人私章的。(三)即使特殊条件或情形下只有私章可用,那也得冠上个人姓甚名谁的全称印章,而非只道名不道姓。(四)当你反复念叨“日明”、“树火”,“树火”、“日明”,再结合那个年代起名的方式与历史背景时,你会觉得他不象一个真实人的名字,更象是某种象征与隐喻的表达。(五)“日明”、“树火”二枚印章的刻法就不合传统的私章刻法,印章字体也大了很多。
综上所述,“日明”和“树火”是真实自然人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图4:借谷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后方医院第四所”,当年在瑞金河西区出具的《红军临时借谷证》(证号:512391),另销上了经办人黄得胜私章。
图5:借谷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总务厅”,当年出具的《红军临时借谷证》(证号:163688)
图6:是迄今为止唯独发现的一张没有加盖领用人公章的《红军临时借谷证》(证号:516060),但销盖的是经手人“王全生”私章,除有名有姓,并符合传统的私章用印外,另在票证上还用毛笔字注明“十后方院五所”六字。显然,这是在特定条件下,由第十后方医院的经办人王全生所为。比如说,第十后方医院地址是相对固定的,王全生又是该院的后勤人员,经常性要到相对固定的粮仓里借粮供红军伤残人员食用,偶尔出现只加盖私人印章的临时应急行为是可以理解的。
二、若“日明”和“树火”不是真实的自然人名,那又会是谁呢?
当我们排除了“日明”和“树火”不是真实的自然人名时,那只有一种可能,即是某一组织的象征或表达或代号。如是这样,那么问题又来了。一是为何不用组织全称而要用即象是人名又象是代号一样的名字来“替代”这一组织呢?二是红军和政府粮仓或群众粮仓怎知这种“替代”组织,见此印就会借给谷子呢?
苏区时期除了红军正规部队外,还有地方各军区的独立师、独立团、独立营,还有半军事化的赤卫军和游击队。但(一)史料上没有叫“日明”和“树火”及类似名称的什么独立师、团、营,或赤卫军及游击队。(二)借谷证第一条说明非常清楚,是“专发给红军流动部队,作为临时紧急行动”之用。(三)目前未发现地方部队使用过《红军临时借谷证》的证据,说明地方部队、赤卫军及游击队当年是享受不了这种待遇的。
有没有当年红军中的特种部队,代号叫“日明”和“树火”的呢?他们因执行某种特殊任务,比如说,穿便衣做侦察,做潜伏等事项,队伍流动时,只向当时的政府仓库、红军仓库和粮食调剂局借谷,而不向私营性质的粮食合作社、备荒仓和群众借谷。上面三张借谷证中,有二张注明了借谷地点。加盖“日明”的二张,号码接近,说明此印章会常用。这种情形有存在的可能性,但未见史料有此说法。
还有另一种情形,就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旗下,代号叫“日明”和“树火”的特工队。如鲁敬平2013年9月16日在《湖南收藏网》发表的《一枚使敌特闻风丧胆的“苏区特工队” 印章》一文中说湖南一收藏人收藏到“修水县工农红军苏维埃政府司令部特工队印”一枚,“规格七六见方,厚四厘米,材质为橡木”。说明当年确实有这样一支队伍。
图7:“修水县工农红军苏维埃政府司令部特工队印”照片
第五次反“围剿”期间,敌强我弱,形势异常复杂。特别是后期,红军中也常有叛逃人员。因此,反奸除霸,惩叛治顽的形势也异常严峻,任务也异常艰巨。红军中必须要有这样一支队伍。
说到国家政治保卫局,我们一定会联想到邓发、李克农、钱壮飞、胡底、潘汉年这几位大名鼎鼎的红色特工。不错,他们都在中央苏区工作过。
相关史料记载:
邓发,1931年11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人民政府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国家政治保卫局成立之后,统管各苏区、白区的情报保卫工作。下设侦察部、执行部、白区工作部等工作部门,侦察部部长为李克农,执行部部长为洪水(越南人),白区工作部部长为潘汉年。当年只有25岁的邓发,运用多年在白区秘密工作的经验,以各种有效的手段训练机要、警卫干部,制定和部署反特防奸等一系列保安措施。在邓发的努力下,苏区各省县和红军各军团、师、团陆续建立起各级政治保卫机关。斯诺在《西行漫记》中这样描述:“邓发!邓发!……噢,邓发是中国共产党秘密警察的头子,而且还有悬赏5万元要他的首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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