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权和神权的统治
宗族统治是封建社会统治人民的重要手段之一。宗族是以姓氏为标志的封建社会团体。宗族中以经济、政治地位为主,辅以辈份的高低,产生族长或分支首领,在本族本户中有一定的支配权。宗族中有宗氏祠,祠产少者数十亩,多者数百亩,多系族长和族中有政治地位者向族户摊派置办的。全国解放初期,金寨全县有祠产族田24617亩,占全县总田亩数的百分之五点六。祠产掌握在族长或户长以及本族中有经济、政治权势者的手中,祠产租佃收入也都由族长掌管使用。有的族长就是地方政权核心人物,主宰地方政治经济大权。地方官上任都要先行朝拜。他们与政府串通一气,以公开政令形式欺压、掠夺人民,有的与地方帮会相互勾结和利用,鱼肉一方。
神权统治也是加载在人民群众身上的一把沉重枷锁。封建统治集团宣扬迷信思想,宣传“有神论”,借以巩同封建统治。其方式之一是利用宗教宣扬鬼神恐怖、因果关系、宿命论,等等。通过传播神权思想,欺骗劳动人民崇拜天地鬼神、相信命运,安于贫困、安于做统治阶级的奴隶。
兵匪的肆掠
解放前,有很多流散兵痞和游手好闲流氓地痞结伴为匪,或夜间杀人放火、抢劫百姓,或公开上门敲诈,或拦路抢劫,或绑架人质敲诈赎金……金寨境内匪患危害最为严重者是李老末匪帮(李老末原名李振威,河南兵痞,在兄弟6人中居末,故得名李老末),民国十六年至民国十七年(1927年至1928年)先后多次入侵金寨境内,最多入侵匪众达万人,奸掠焚杀,抓肉票(即将被劫人家主事者抓去)限期以重金赎回,逾期不赎者撕票(即将人质处死)。流波镇被祸害2次,每次均被抢得十室九空。国民十七年冬,大量李匪在金寨境内薄刀岭(今关庙乡境)被国民党军与地方民众武装围剿,李匪负重伤而亡,匪众大部分被歼,余部散去。小股匪帮称之为土匪,全县多地均有,多则数十人,少则十数人,抢劫手段亦十分残忍,与李老末近似。匪患祸害的虽然有富豪人家,但贫苦百姓受害者居多,富豪人家即使有所遭遇,其损失也多会以剥削手段转嫁在贫苦百姓身上。所以,匪患也是旧社会贫苦人家的一大灾难。
金寨的封建社会和全国其他地方相似之处就是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进入封建社会以后,由于地主阶级对农民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造成农民极端的贫穷和落后,使人民群众长期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上停滞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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