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今年的7月12日,是收复老山作战胜利35周年纪念日。在收复老山和防御作战中,不能忘记这样一位英雄,他就是建国后10大英雄之一的李海欣烈士。
李海欣,男,汉族,中共党员,高中文化程度。1962年8月生于河南省临颍县王孟镇坟台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84年7月12日,在老山防御作战中英勇牺牲,被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授予全国一级“战斗英雄”荣誉称号。
李海欣7岁入学,先后在坟台村小学、范庙初中、王孟高中就读。在校期间他刻苦努力,勤学好问,富于进取,功课门门优秀,是一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1980年11月,高中毕业后的李海欣刚满18岁,应征入伍来到了被中央军委授予“排雷英雄”的白洪普所在部队,白洪普也是我们河南人,终于见到了心目中的英雄老乡白洪普。为了掌握杀敌本领,苦练军事技术,李海欣经常登门拜访白洪普听老乡讲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战斗故事、作战经验和训练技能。
1982年3月,李海欣担任班长。这时,李海欣所在的7连被调往几十公里外的部队农场进行劳动。为此,许多干部战士不理解,认为来部队当兵不是种地的,早知道是来部队种地还不如自己在家里种,有抵制情绪。李海欣却不这样认为,他对战友们说:“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既然上级领导有这样的安排,作为一名军人我们就得无条件地服从,既然是部队的农场,你不干他不干谁来干?”于是,他在做好自己班里战士思想工作的同时,他还协助排里、连里对其他有思想顾虑的战士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1982年12月,他被营里评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标兵”。为此,昆明军区出版的《国防战士报》还专发文章表扬了他。
1983年10月,21岁的李海欣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12月初,家中姐姐来信,劝说服役期已满的他复员回乡成家,照顾年迈多病的父母和年幼的弟妹。看到这封信后,他心里沉甸甸的,因为此时对越自卫反击战的前线南疆战事正紧,他所在部队即将开赴前线,报国之心驱使他立即提笔给姐姐回信,喻以大义,坚决留在了保卫祖国的岗位上。不久,李海欣所在部队就开赴边境,驻扎在麻栗坡县落水洞接受战前训练。
后排中为李海欣烈士
1984年2月,李海欣由7连班长调任3营营部代理通信排长,任命下达后,李海欣还没有到任,团首长根据李海欣的军事技能、领导能力和平时的工作表现,又临时决定调李海欣为8连3排代理排长。李海欣到任后,毫不犹豫就带领全排战士投入到了紧张艰苦的临战训练,短时间内迅速掌握了山地丛林作战的技能,取得了优秀的训练成绩,受到了团里的通令嘉奖。4月28日,收复被越军侵占长达5年的老山战斗打响了。当时,李海欣所在的3营8连担任预备队,即:一旦1营主攻、2营穿插不到位,3营的7、8、9连随时整装待发,随时待命接受团、营首长的调遣。
6月17日,李海欣奉命率14名战士坚守老山最前沿的142高地。这个高地三面受敌,离敌人阵地只有200多米远,送饭取水都要通过4个敌人火力封锁区。有时一连几天吃不上一顿饱饭,两三天喝不上一口凉水。在艰难困苦中,李海欣逐个找战士们谈心,给大家讲英雄故事,鼓舞战友们树立敢打必胜,长期坚守的决心和信心。
7月12日凌晨时分,敌人一个加强营偷袭我142高地。得到前沿哨位的报告后,李海欣一面通过无线电向连、营首长汇报;一面命令战士们进入阵地准备战斗。当敌人离堑壕只有10米远时,李海欣大喊一声:“打 !”战士们把成捆手榴弹投向敌群,仅十几分钟时间,敌人就弃尸落荒而逃。敌人见偷袭不成,又转入强攻,在其强大的炮火掩护下直扑李海欣所在的142号高地。南侧的敌人刚被击退,20多名敌人又从东北方向突破了前沿阵地,李海欣立即命令战士反冲击,敌人弃尸10余具后又退缩下去。这时南面的敌人又冲了上来,李海欣带领4名战士猛扑过去,8个敌人应着李海欣的冲锋枪倒地,接着李海欣引爆了一颗定向地雷,敌人的嚣张气焰被压了下去。就在这时,李海欣左胸中弹血如泉涌,一个战士跑来为他包扎,李海欣见敌人又扑了过来,急切地说:“不要管我,快去消灭敌人!”说着便向另一颗定向地雷的发火点爬去按动了电钮,“轰”的一声巨响,敌人又倒了一片。九班班长杨国跃赶来为他包扎,李海欣说:“别管我,我不行了,阵地交给你了,告诉全体同志,就是剩下一个人也要守住阵地,决不能为祖国丢脸!”他嘱咐战友,我手上这块表,请转给党组织,作为我最后一次党费。话音刚落,他发现左侧有敌人向上运动,便推开杨国跃,双手抠着泥土吃力的向第三颗定向地雷爬去,又引爆了一颗定向地雷。正在这时,敌人投来的炸药包在李海欣身边爆炸,他为祖国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牺牲时年仅22岁。
李海欣牺牲后,在班长杨国跃的带领下,经过10几个小时的激烈奋战,牢牢的守住了阵地。最后,在142号高地前留下了104具敌人的尸体和大量武器弹药。
1984年9月4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命令:授予李海欣烈士为全国一级”战斗英雄”荣誉称号。昆明军区把坚守142号高地的15名战士授予“老山十五勇士”荣誉称号,并把李海欣带领战士用生命和鲜血誓死守卫的142号高地命名为“李海欣高地”。
1984年9月14日,中共临颍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武装部联合向全县人民发出了“关于向李海欣烈士学习的通知”,县人民政府把李海欣就读的坟台村小学命名为“海欣学校”。李海欣烈士牺牲3个月后,民政部门发给李海欣的父亲李银秀和母亲张俊峰2000元抚恤金,英雄的父母舍不得吃、舍不得花,把它全部捐给了“海欣学校”。1985年10月,中共临颍县委、县人民政府拨出专款,在“海欣学校”修建了一个高7米、宽1.5米的一座纪念碑,时任县委书记马万令为纪念碑亲自题词:“李海欣烈士纪念碑”8个金色大字,勉励后人世世代代铭记李海欣的事迹,学习他崇高的革命精神。
为了让李海欣的弟弟接过哥哥的手中的枪,父亲李银秀又先后将李海欣的两个弟弟李红照、李建欣送到了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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