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是李大钊于1919年在《新青年》上刊登的一篇文章。该文章论述了李大钊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见解,极大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
今天,重拾这电光石火般的文字,不禁感慨万千...
这篇讲述唯物史观的文章,视野开阔,学理深淳,令后来者为之神往,也令多少人为之汗颜...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重读这篇文献,你会发现,我们今天大多数人对于《资本论》的理解,远没有达到当年李大钊的深度...
正文如下:
(八)
我于上篇,即将马氏的“唯物史观”和“阶级竞争说”略为评述,现在要述他的“经济论”了。马氏的“经济论”有二要点:一“余工余值说”,二“资本集中说”。前说的基础,在交易价值的特别概念。后说的基础,在经济进化的特别学理。用孔德的术语说,就是一属于经济静学,一属于经济动学。今先述“余工余值说”。 马氏的目的,在指出有产阶级的生活,全系靠着无产阶级的劳工。这并不是马氏新发明的理论,从前Sismondi、Saint-Simon、Proudhon、Rodbertus诸人,在他们的著作中,也曾有过这种议论。不过他们的批评,与其说是经济的毋宁说是社会的。私有财产制及其不公,是他们攻击的标的。马氏则不然,他郑重的归咎于交易观念。他所极力证明这私营事业必须存在的理由,就是因为这是交易不能免的结果。——一个经济上的必要,贵族与贫民都必须服从的。马氏的“余工余值说”,是从他那“劳工价值论”演出来的。 马氏说劳工不只是价值的标准与理由,并且是价值的本体。从前Ricardo也曾有过类似的观念,但他未能决然采用。马氏于此,毅然采取其说,不象Ricardo的踌躇。 马氏也决不否认“效用是价值的必要条件”。由效用的价值而论,这的确是唯一的理由,但他以为单拿效用这一点说明交易的价值,理据尚不充足。每在一个交易的行为,两个物品间必含着共同的原素,一致的等级。此种一致,决不是效用的结果,因为效用的等级,在每个物品劳工结晶的全量。物品价值的中均不相同。而所以构成交易这件事存在的理由的,就是这个不同。在那些性质各异的物品中所含的共同元素,不是效用,乃是那些物品中所含劳工分量的大小。每个物品的价值,应该纯是物品中所含人类劳工结晶的全量。物品价值的分别,全依劳工的分量而异。此等劳工,是于生产这些物品有社会的必要的东西。例如有一工人在一种产业里作工,一日工作十小时,什么是他的生产物的交易价值呢?这交易价值,应该是他那十小时劳工的等量。他所生产的,是布,是煤,或是他物,都不必问。按工银交易的条件,资本家把处分物品的权保留在自己的手中,而按实在的价值出售。这实在的价值,就是十小时劳工的等量。工人的工力(Labour force)为工银所买,与其本人断绝关系。工银专以代表资本家偿他工力的物价,而资本家即保持自由处分这个物品(指工力)的权利于自己手中。工力价值的决定,与别的可以交易的物品相同。工力恰是一种物品,他的价值也是由那于他的生产所必需的劳工时间数目决定。生产工力所必需的工量(Labour quantity),是一种稍觉奇异的话,初究马氏学说的人,最难领会其旨趣。但是必须领会,才得了解马氏的经济学说。实在稍加研究,觉得这种见解也并没有什么稀奇。设若拿一个机械的活动代替一个工人的劳工,执一个工程师,问他这架机械要多少维持费?他决不以为奇,并且立答以每时每日需多少吨煤碳,而煤炭的价值,又纯是代表那采掘煤炭的一定人工的总积。我们把煤炭换成劳工去说明他,又有什么难懂呢?工银制下的工人,纯是一种机械。所不同的地方,维持机械的财物是在他处由他人的劳工生产出来的,维持工人的财务是由他自己的劳工生产的一小部分,一时间的劳作,或一日的辛苦,其价值均可以在那个时间保持那个工人使他能够完全维持他的生产力所必需的需要为标准。无论资本家以物品以金钱偿他的工值,都是代表那必要费的价值。维持工力所必要的物品的价值,永不能与那工力的生产的价值相等。例如一日维持工力所必要的物品的价值,决不能与十小时工力的价值相等,或且不抵五小时。在模范状态下的人类工力,常足以生产比他所单纯消费的物品的价值多。工人所生产的价值,全部移入资本家的手中,完全归他处分。而以其一小部分用工银的名目还给工人,其量仅足以支应他在生产此项物品的其间所消用的食品,余则尽数归入资本家的囊中。生产物的售出,其价与十小时的工力相等,而工人所得,则止抵五小时工力的价值。其余五小时工力的价值,马氏叫作“余值”(Surplus value)。 这样办法,资本家或得工人十小时的工力,而仅以五小时的代价还给工人。其余五小时的工力,在工人毫不值钱。前五小时间工人所生产的等于他的工值。第五时以后他所做的工,于做什么也不值了。这生产“余值”的额外时间,于工人本身一文不值的工力,马氏叫作“余工”(Surplus labour) 余值既全为资本家的掠夺品,那工人分外的工资,就是余工,便一点报偿也没有。刚是对工人的能量课额外的汗血税,而为资本家增加幸运,这是现代资本主义的秘密,这是资本主义下资本家掠夺劳工生产的方式。因为这个缘故,资本家的利益,就在增大余值。他们想了种种方法,达这个目的。解析这个方法,揭破资本主义的秘密,就是马氏学说特色之一。依马氏的解析,资本家增大剩余价值的方法有二要着:一、尽力延长工作时间,以求增加余工时间的数目。假使工作时间的数目,可以由十小时增至七小时。企业家常谋为此。虽有工厂立法,强制些产业限制工作时间,于阻止余值的增长多少有点效果,但推行的范围,究竟限于少数产业,所以“八小时工作”的运动,仍不能不纷纷四起。二、尽力缩短生产工人必要生活费的时间。假令生产工人必要生活费的工作时间,由五小时缩短至三小时,那余工时间自然由五小时增至七小时了。此种缩短,是可以由生产组织的完全或由生活费的减少作得到的。生活费减少,常为由协力(Cooperation)的影响所产生的结果。资本家每依建立慈善院或雇佣比成人生活费较少的妇幼劳工以图此利益。妇幼离开家庭,那一切家事乃至煮饭洗衣等等,都留给男子去做。但若有维持女工工银与男工相等的方法或限制妇幼劳工的法律,此种战略,也是完全失败了。马氏的论旨,不在诉说资本家的贪婪,而在揭破资本主义的不公。因为掠夺工人的并不是资本家,乃是资本主义,工银交易的条件,资本家已经全然履行。你得一分钱,他买一分货,也算是公平交易。既然许资本主义与自由竞争行于经济界,这种结果是必不能免的。资本家于此,固极愿购此便宜物品,因为他能生产比他自身所含价值还多的东西。惟有这一般可怜的工人,自己把自己的工力象机械一般贱价给人家,所得的价格,仅抵自己生产价值之半,或且不及其半,在法律上经济上全没有自卫之道,而自己却视若固然。这不是资本家的无情,全是资本主义的罪恶!
(九)
前节所述,是马氏“价值论”的要旨。而与其“价值论”最有关系的“平均利润论”,也不可不略为说明。今于说明“平均利润率论”以前,须先说一说那余值怎么变成利润的道理。余值本是由劳工生产的价值中除去他的必要生活费所余的价值。这必要生活费就是可变资本。是资本的一部分,不是资本的全部。余值的发生,是单由于可变资本(这些费用,马氏叫作费用价格),而于费用价格的表形,不能认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间有何等区别,就把那仅与可变资本有关系的余值作成与全资本都有关系的样子。工力的价格就变成工银,工力生产的余值就变成利润了。我们可用下列的论式表明这个道理:⒈ 全资本(C)由不变资本(c)与可变资本(v)而成, ⒉ 可变资本生出余值(m), ⒊ 余值对于可变资本的比例(m/v)叫做余值率,用m'代他, ⒋ 因而得m/v=m'的公式, ⒌ 又生m=m'v的公式,⒍ 今不令余值仅关系于可变资本,而使关系于全资本,把他叫作利润(P), ⒎ 余值对于全资本(C)的关系(m/C)为利润率,用P'代他,⒏ 从而得P'=m/C=m/C+v的公式, ⒐ 若把m换成vm'又得P'=m'v/c=m'v/c+v的新公式,⒑ 再把他换成比例式,断得P':m'=v:c的新公式。 依此我们可以证明利润率之于余值率的关系,与可变资本之于全资本的关系相等。我们又可断定利润率(P')常比余值率(m')小,因为可变资本(v)常比全资本(C)小(C=c+v)。资本主义把那仅与可变资本有关系的余值,变成与全资本有关系的利润,把那对于可变资本的比例的余值率,变成对于全资本的比例的利润率。在这神秘的形态中,把余值用利润的名义尽行掠去的真相,就是如此。依以上所述的原理,余值随可变资本而增减,全与不变资本的多少无关。但实际上无论可变不可变二种资本的比例如何变动,利润率常为同一。这是一个显然的矛盾。为使理论愈益明显,分析解说如下:⒈ 余值准可变资本的多少而增减,可变资本多则余值多,可变资本少则余值少。 ⒉ 利润率是把余值以对于全资本(合不变与可变二种)的比例表明的东西,故可变资本多则利润率高,少则利润率底。⒊ 然于实际,不拘可变资本分的多少,同一的全资本额有同一的平均利润率。 依马氏可变资本分多则利润率高,少则低的定理,应如下表: C c v m' m P' (全资本) (不变) (可变) 余 值 率 余值 利 润 率 100 = 80 + 20 百分之百 20 百分之二十 100 = 70 + 30 百分之百 30 300 = 60 + 40 百分之百 40 百分之四十 100 = 85 + 15 百分之百 15 百分之十五 100 = 95 + 5 百分之百 5 百分之五 而于实际,这五种产业的利润率都为同一,与价值原则绝不相容。这就是“平均利润率的谜。”昂格思在《资本论》第二卷的序文中曾说,这个矛盾,Ricardo已经看出而未能解释,Rodbertu也曾注意而未能解决,至于马氏,在他的《经济学批评》里,已经解决过这个问题,而在《资本论》第三卷始完全与以解答。故解释“平均利润率的谜”,在马氏书中是一个最著明的点,而因为解释此谜的缘故,把他的“劳工价值论”几乎根本推翻。他的学说本身,发生一绝大矛盾,故又是一个最大弱点。马氏解谜的键,并没有什么稀奇的道理,不过是: 一、商品若能按其价值被买卖,利润率必生种种差别。 二、然于实际,商品不能按其价值被买卖。 三、即于实际,以按不变可变两资本平均结合比例以上的比例结合的资本生产的商品,于其价值以上被买卖。以平均以下的比例的资本生产的商品,于其价值以下被买卖。马氏以下表说明这个道理: 资本结合 余值 已经消费 商 品 的 商品 利润率 价值与卖 比例 资本 价值 费用价格 卖价 价 的 差 Ⅰ 80c+20v 20 50 90 70 92 百分之二十二 +2 Ⅱ 70c+30v 30 51 111 81 103 百分之二十二 -8 Ⅲ 60c+40v 40 51 131 91 113 百分之二十二 -18 Ⅳ 85c+15v 15 40 70 55 77 百分之二十二 +7 Ⅴ 95c+5v 5 10 20 15 37 百分之二十二 +17 我们再把此表细加说明如下:一、Ⅰ例 不变资本80 可变资本20 合计100 Ⅱ例 不变资本70 可变资本30合计100 Ⅲ例 不变资本60 可变资本40 合计100 Ⅳ例 不变资本85 可变资本15 合计100 Ⅴ例 不变资本95 可变资本5 合计100 二、余值率(m/v即m')依马氏的定理皆为同一。兹假定余值率为百分之百, 三、那么 Ⅰ例,对于可变资本20其百分之百的余值为20,Ⅱ例,对于可变资本30其百分之百的余值为30, Ⅲ例,对于可变资本40其百分之百的余值为40, Ⅳ例,对于可变资本15其百分之百的余值为15, Ⅴ例,对于可变资本 5其百分之百的余值为5, 四、费用价格,即生产费,应该与恰足收回(1)可变资本的全部及(2)不变资本中被消费的部分二者的数相当。那不变资本中被消费的部分,假定Ⅰ例为50,Ⅱ例为51,Ⅲ例为51,Ⅳ例为40,Ⅴ例为10, 五、那么费用价格的额,应如下表: 可变资本 消费资本额 费用价格 Ⅰ 20 +50 = 70 Ⅱ 30 + 51 = 81 Ⅲ 40 +51 = 91 Ⅳ 15 + 40 = 55 Ⅴ 5 + 10= 15 六、商品的价值,等于把余值与上表所举的费用价格合算起来的数。就是Ⅰ 70+20=90Ⅱ 81+30=111 Ⅲ 91+40=131 Ⅳ 55+15=70 Ⅴ 15+5=20 七、商品若能按其价值买卖,其卖价应如下表:Ⅰ Ⅱ Ⅲ Ⅳ Ⅴ 90 111 131 70 20 八、而于实际,商品不能按其价值买卖,而以对于平均结合 比例所生的余值与费用价格的合计为卖价。用不变资本在平均结合比例以上时,其卖价在上表所列的价值以上。用不变资本在平均结合比例以下时,其卖价在上表所列的价值以下。九、今为看出这个平均结合比例,应该把第一至第五的资本总括起来,算出不变可变两种资本的百分比例。就是: 资本总额100+100+100+100+100=500 不变资本总额 80+70+60+85+95=390 可变资本总额 20+30+40+15+ 5 =110 把这二种资本总额变成百分比例,得式如下:390/500=百分之七十八 110/500=百分之二十二 而余值总额为本 20+30+40+15+5=110110/500=百分之二十二 十、这百分之二十二就是对于平均结合比例78c+22v=100,所生的余值就是对于全资本额的平均利润率。十一、那么实在的卖价,应是: Ⅰ 70+22=92 Ⅱ 81+22=103 Ⅲ 91+22=113 Ⅳ 55+22=77 Ⅴ 15+22=37 十二、随着资本结合的比例不同,有的得其价值以上的卖价,有的得其以下的卖价。现在把这个五个例的卖价与其价值的差额算出如下:第一例, 卖价比价值多二, 第二例,卖价比价值少八, 第三例,卖价比价值少十八, 第四例,卖价比价值多七, 第五例,卖价比价值多十七,十三、再把这五个例的差额合算起来2-8-18+7+17=0,各个的差异正负相消,由全体上看,卖价与价值仍无二致。这就是马氏的平均利润率论。 由马氏的平均利润率论看起来,他所说的生产价格——就是实际卖价——和他所说的价值全非同物。但于价值以外,又有一种实际卖价,为供求竞争的关系所支配,与生产物品所使用的工量全不相干。结果又与一般经济学者所主张的竞争价格论有什么区别?物品的实际价格既为竞争所支配,那劳工价值论就有根本动摇的危险。劳工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础,基础一有动摇,学说全体为之震撼。这究不能不算是马克思主义的一大遗憾。
(十)
马氏的余值说与他的资本说很有关系。他的名著就是以“资本”这个名辞被其全编,也可以看出他的资本说在他的全学说中占如何重要的位置。我所以把他略为介绍于此。马氏分资本为不变与可变两种。原来资本有二个作用:一是自存,一是增殖。资本用于生产并不消失,而能于生产物中为再生产,足以维持他当初的价值,这叫资本的自存。而资本又不止于自存,生产的结果,更于他本来价值以上生出新价值,这叫资本的增殖。马氏称自存的资本为不变资本(Constant capital),称增殖的资本为可变资本(Variablecapital)。能生增殖的,惟有劳力。故惟资本家对于劳工所给的劳银或生活必要品,是可变资本,其余生产工具,都是不变资本。 马氏所说的不变资本,也不是说形态的不变,是说价值的不变。在一生产经过中变其形态的资本,为流通资本,不变其形态的资本,为固定资本。然几经生产以后,就是固定资本,也不能不变其形态。没有永久不变形态的资本。永久不变的,只是他的价值。一万元的资本,千百年前是一万元,千百年后还是一万元。这项资本中永久不变的东西,就是这一万元的价值。不变资本不能产出余值,只是产出他的价值的等值,他的价值,就是生产他的时候所吸入的价值的总额。 不变资本也是由劳力结晶而成的生产物。他的价值也是依劳工时间而决定,与别的生产物全是一样。马氏为什么分资本为不变与可变二种呢?就是因为以利息普遍率说为前提。利息普遍率说是由来经济学的通说。其说谓凡资本都能自存,不能自存的,不是资本,是消费财。这个自存,不因事业的性质使用者的能力而异,全离开人格超越环围而行。这就是利息所以有普遍率的原故。一万元的资本,用到农业上商业上均是一万元。这一万元因把他用于生产上生出利息。这个利息为资本自存的价值,随时随地有一定普遍的率,决没有甲的一万元生一分利息,乙的一万元生二分利息的道理。有之就是把别的所得,在利息名义之下混合来的。然在实际上,同是值一万元的资本,他的生产效程决不一样。房屋与机器同是值一万元的东西,而房屋与机器的生产效程不同。同是用一万元买的机器,而甲机器与乙机器的生产效程各异。可是生产分配分的利息普遍均等。有的学者说这个差异不是资本的作用,全是企业能力的关系,富于企业能力的去经营,所得的生产效果多,否则少,故主张以此项差额归入企业的利润。马氏以为不然,他说所以有这个差额的缘故,全是因为自存的资本以外有增殖的资本。自存的资本,当然受一定普遍的利率,以外的剩余,都是增殖的资本所生的。增殖的资本,就是资本中有生这个剩余的力量的。有这个力量的资本,只是那用作劳工生活维持料的资本。资本的所有者应该以自存就算满足,应该作不变资本的所得承受利息。那可变资本所得的增殖,全该归生出这个的工人领受,要是把这个归于资本家或企业家,就是掠夺劳工的正当权利,企业的利润,就是赃物的别名。只有价值决不能生产,必有劳工运用他才能有生产的结果,因为劳工是资本的渊源。可是只有劳工没有维持他们生活的可变资本,还是不能生产。我们从此可以看出劳工与资本也应该有些结合。于此我们应加特别注意的,就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学鼻祖的马克思与那为个人主义经济学鼻祖的亚丹·斯密氏两人的资本论颇有一致的点,且不是偶然一致,他们实在有系统的立于共同思想上的地方。马克思分资本为不变与可变二种,亚丹·斯密则分资本为固定与流通二种。亚丹·斯密的固定资本,适当马克思的不变资本,流通资本适当可变资本。其相同的点一。 他们都认随着产业的种类这二种资本配合的比例也不一样。其相同的点二。马克思主张惟可变资本才能于收回自己的本来价值以外生产余值,余值率常依可变资本的多少为正比例。亚丹·斯密主张固定资本不能自己生出收益,必赖流通资本的助力始生收益的剩余。其相同的点三。马克思说惟有用作维持劳工生活料的资本是可变资本。亚丹·斯密列举流通资本的内容,也以维持劳工生活的资料为主。其相同的点四。 可是马克思的可变资本与亚丹·斯密的流通资本,其内容也并非全同。亚丹·斯密的流通资本中,实含有碍⒈止于收回自己本来的价值,⒉以外还生出剩余的两部分。就是把马克思的⒈被消费的不变资本的部分,⒉可变资本的全部,二者合称为流通资本。那么亚丹·斯密的所谓收益(Revenue),其实也把自己收回分包在内,就是于马克思的所谓余值以外,并括有生产费在内。 马克思主张劳工价值说,亚丹·斯密主张生产费价值说,二人的出发点不同。可是马克思终于依了生产费价值说才能维持他的平均利润率说,又有殊途同归的势子。总之,不变可变资本说是支撑马氏余值论的柱子,余值论又是他的全经济学说的根本观念,这资本说被人攻破,马氏经济学说必受非常的打击。然而他的不变可变资本说与亚丹·斯密的固定流通资本说大致相同。而在亚丹·斯密的固定流通资本说,则人人祖述奉为典型,以为是不能动摇的定理。而在马克思的不变可变资本说,则很多人攻击,甚或加以痛诋,我们殊为马氏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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