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2月17日,红四方面军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瓦窑堡会议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省苏维埃仁加坝会议精神,全部撒离芦山,北去甘孜与红二方面军会师。
红军长征在芦山期间,给芦山人民留下了不少珍贵的革命历史文献和红军文物。在芦山县制定和印发的文件有:《四川省委各县县委书记联席会议工作决定》、《重新分配土地》以及从川陕苏区带来的苏区重要历史文献计28篇,并留下了大量的石刻标语、墙壁标语、红军题壁诗、苏维埃发行的钱币、红军用具、武器等。
从1935年6月到1936年2月期间,一、四方面军在芦山屯驻108天。在创建和巩固芦山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芦山人民在复杂、严酷的革命斗争中经受了艰巨的考验,付出了重大的牺牲,为中国革命作出了贡献。据调查统计,仅粮食一项,在中央红军过芦山短短一周内筹粮20万公斤,后红四方面军进驻芦山三个多月的时间内,又筹粮150万公斤。至1935年冬,芦山县共有1330多名青壮年参加红军,其中绝大多数已在长征途中为革命牺牲。遵照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七条规定,1981年12月22日县人民政府报经上级批准追认首批红军烈士192名。
红军题壁诗:发现于马家大院木楼泥壁上
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遗址:现双石镇双河村马家大院
近年来出版的红军在芦山专著
三、红军在芦山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
中央红军过芦山和在芦山期间,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模范遵守《三大纪律 八项注意》,不拿群众一点东西,不抽丁拉夫,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说话和气,购物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红军在城乡购买粮、菜、柴、盐等物质,都付给银元。采购时,若群众家中无人,就把银元放在灶上或存放物品的家具里,并留下写明买走物品的名称、数量、留银数及感谢话的纸条。红军走时,把驻地群众的锅台瓢盆洗得干干净净,屋内院坝打扫得清清洁洁。红军亲民爱民的感人故事如今仍在芦山广为流传。
升隆乡程家坝程明轩(老红军)回忆:中央红军路过时,我一家人已上王家坝后山躲避。红军走后,我们回家,发现一头猪被杀,肉已运走,但留下一堆玉米籽,上面写着一张纸条:“留下一石玉米,我们走了,感谢!”宝盛乡滥池子杨绍尧老人回忆:有一天,从太平场下来十几个红军战士,在瓦碴地铁索桥头放哨,住在桥头的简大娘给他们烧了一盆茶水。红军喝后,付给大娘五个铜元,大娘不肯收,他们说:不收不行,这是我们红军的纪律。大娘收下铜元,很激动地说:我住在大路边几十年,从来没见过这样好的军队。双石乡西川村谢明(老红军)回忆:中央红军路过西川住我家,我撮了一撮箕洋芋,请他们煮稀饭吃。他们走时,却留给我一床棉被。
如此动人的事迹举不胜举。就连蒋介石于1935年给刘湘的改变军纪的饬令电文中也说:“据报,朱毛匪部窜川南时,对人民毫无骚扰,有因饿取食土中萝卜者,每取一个,必置铜元一枚于土中……”红军纪律严明,与川军的抓、拿、骗、吃及烧、杀、抢、掠行为形成鲜明的对比,因而红军每到一个地方,都能迅速扎根,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且依靠群众最终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同时也给我们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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