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情感。”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许斗斗教授说,因此,政府不仅应重视大型烈士陵园的管理,如何建立县级以下小型烈士墓的修缮资金保障和长效管护机制,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修缮资金、管理人员两大缺口待补
专家建议社会力量共建
我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在法律、政策方面也存在一个逐渐明晰的过程。
在国务院1980年6月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中,没有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做出规定。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日前发布的《烈士褒扬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已单列一章“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
该章明确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堂馆、纪念碑亭、纪念塔祠、纪念塑像、烈士骨灰堂、烈士墓等烈士纪念设施,受法律保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但众多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能否因此获得更多支持,值得继续观察。
许斗斗建议,除政府要提供长期的经费支持外,还应借助社会力量,邀请学校、企业等与烈士纪念设施共建,小型烈士陵园可由民政部门牵线与附近中小学共建,成为学校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教育保护两相促进。
也有网友建议说,烈士遗属或亲友是目前推动小型烈士墓管理和保护的最积极力量,但是他们单独的力量都很有限,可以成立由烈士遗属、亲友和热心人士组成的民间公益机构,形成合力,推动和敦促政府加强保护工作,不要再出现后屿烈士陵园损坏两年、遗属多次呼吁仍修缮不及时的情况。
【最新报道】
记者3月31日从鼓山镇民政部门获悉:后屿烈士陵园的修缮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修缮工程即将动工。同时对烈士陵园的长效管护作出安排,在目前没有专项基金的情况下,先请附近的鼓山中心小学进行代管,学校每个月组织一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同时打扫陵园内的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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