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指导思想:“中国是半殖民地国家,这里军事因素起着头等重要的作用。没有军事力量,无论在这里还是湖南都不可能发动。”于是,“要有军事力量,军事因素起着头等重要的作用。”就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方针。
陈独秀提出的指导方针,共产国际远东局的同志都接受,彭述之、罗亦农也接受,中共上海区委朝着武装起义的方向准备。为了贯彻军事因素放到头等重要地位,在1926年12月,陈独秀从广东调周恩来到中央任组织部秘书兼军委委员。1927年,上海为武装起义组织特委,调周恩来任特委委员、特委的军委书记,军委委员还有颜昌颐、赵世炎、钟汝梅、顾顺章。
上海工人在1927年3月的武装起义取得了胜利,建立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上海市民政府,有了市民政府的详细政纲。
当然,由于蒋介石的叛变革命,起义胜利的成果――市民政府仅存在24天就夭折了。那种认为中国革命可以而且必须在一次行动中取得胜利,把革命看成直线式的一蹴而就的观念和评论,本身就是幼稚病。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文中曾经说过:“革命向前进展并为自己开拓道路不是由于它获得了直接的悲喜剧的胜利,而是相反,由于它产生了一个团结而坚强的反革命,产生了一个敌人,而主张变革的政党只是在和这个敌人的斗争中才能发展成真正的革命的政党。”上海工人起义的结果就是如此。
这一次的实践说明了陈独秀的指导思想是正确的。
在陈独秀提出半殖民地中国的无产阶级,其革命要把军事因素放到头等重要的地位的论断之后,1926年11月30日,斯大林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中国委员会会议上发表演说:《论中国革命的前途》,其中谈到武装斗争问题:“在中国和旧政府的军队对抗的,不是没有武装的人民;而是以革命军队为代表的武装的人民。在中国,是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这是中国革命的特点之一和优点之一。”
斯大林在中国革命问题上,作出这样的概念判断是非常正确的;但是其具体判断则是把蒋介石为统领的北伐军队视为革命军队,说的“中国革命军队是中国工农争取自己解放的极其重要因素”,是指国民党的国民革命军,不是共产党领导的军队。直到1927年5月13日,斯大林还认为:“现在,在目前,用新的军队,用红军来代替现在的军队是不可能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暂时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代替它。”根据这个指导思想的实践就是派出许多苏联军事专家到国民党的军队里,同时大量军援从苏联运到广东。而1926年“中山舰事件”后,苏联红军政治部主任把国民党军队中的苏联军事专家的领导者撤走了。
中国共产党内,瞿秋白曾在1926年4月12日发表过《中国革命之武装斗争问题》,他在文中谈革命军队时说:“一面,武装平民的工作急须进行,要在日常的示威、抵制运动里,造成武装在政治上的基础,乡村之中可以径行罢租与义军作战相连的局部斗争,城市之中秘密武装训练,以备革命高潮时随着各地方的总罢业而奋起作战。”
“在中国条件下,必须有规模扩大的武装暴动――革命的正式军队之革命战争。……如今广东的国民革命军便是已成的事实。只有这种军队能做革命的主体。”那时中国共产党内谈军事的事是很普遍的,瞿秋白论军队,主要是国民党的国民革命军。他在1927年2月批评陈独秀的小册子中,认为共产党既在国共合作的情况下,有了国民党的军队,就不再需要建立自己的一套军队。
比较而言,只有陈独秀提出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要把军事因素放到首位,并且明确革命胜利不能单靠群众运动。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陈独秀再次提出中国革命必须把军事因素放到首位。以积聚革命的军事力量,逐渐建立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军队,待机而动
陈独秀在五大的报告中谈到党对军事的领导时说:“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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