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承诺制在组织审诺这一环节坚持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权利,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党员提出承诺的事项后,党支部开会逐人、逐条审核把关,主要看党员承诺的内容是不是涉及了群众提到的意见、建议,是不是结合了自身实际,是不是体现了先进性要求。对那些群众无法监督,组织无法考核,自己也难以操作的不符合要求的承诺内容,党支部及时提出具体改进意见,要求党员重新提出承诺,确保党员承诺的事项科学具体,切实可行。
党员承诺制在公开示诺这一环节坚持公开透明、广泛监督的原则。党员承诺的事项正式确定后,党支部都逐一登记备案并向群众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领导机关和窗口单位公开的范围要更大一些,可以通过摆放桌牌,随身佩戴挂牌、胸卡,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召开公开承诺大会等形式将本单位本乡镇的组织承诺和党员干部的个人承诺内容公之于众。这样,既可以时刻提醒党员牢记身份,践行承诺,又有助于党员在人民群众的督促、支持和配合下更好地提高素质、发挥作用、成长进步,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党员承诺制在保障践诺这一环节坚持用制度和机制来规范党员承诺行为,力求形成党员长期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兑现承诺的监督机制。将党内监督、党外人士、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确保收到“一诺千金、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万众一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功效,促进党员承诺制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兑现承诺的督促机制。对于党员的承诺,党支部结合中心工作和年度工作,督促党员兑现落实承诺。各级组织部门作为推行党员承诺制的主管部门,一方面通过建立党员承诺事项台账等形式,督促检查承诺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群众公示,一方面及时总结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典型经验,进行正面引导、分类推进。三是建立党员落实承诺的支持机制。对一些工程量大、涉及面较宽的承诺事项,各级党委、政府从政策、资金、项目、组织等各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投入、扶持、协调,以配合承诺的落实。四是建立党员承诺的奖惩机制。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公开承诺大会,党员提出承诺,一季度一检查,半年一通报,全年一总结,表彰先进,督促后进。可以考虑将承诺兑现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考核支部工作、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兑现不力的个人和组织,可责成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严把承诺内容关,是落实好党员承诺制的前提和基础;党组织帮助、支持党员履行诺言,是落实好党员承诺制的关键;坚持“四个机制”,是落实好党员承诺制的保障;动员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是确保党员承诺制取得实效的动力。
三、党员承诺制是新时期弘扬延安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党员承诺制适应党在现阶段的目标任务要求,在叫响为人民服务口号、亮出党员身份、增强党员意识的同时,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具体化为每个党员许诺践诺的实际行动,从而形成了新时期弘扬延安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一)实行党员承诺制可以进一步增强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明确对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理想信念坚定,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提出承诺、实践承诺的过程,就是一个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过程,能够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分别在“为基层服务、为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三个方面和勤奋学习、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转变作风等方面为干部群众做出表率。 党员向群众承诺办实事,生动地反映了党员在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对党章党纪、政策法规、科学知识、革命传统、实用技术等的学习,树立了党章意识,增强了党性观念,提高了自身素质。党员向群众承诺办实事,把已经取得的思想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具体行动,可以使党员在今后长期兑现承诺的过程中把实践党的宗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先进性公开化、制度化、经常化、务实化和可操作化,从而形成了新时期弘扬延安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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