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引用的文献资料中可以看到,习仲勋根据中央确立的土地政策,从政治形势的要求出发,立足于陕北农村的具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大胆创新,倾听群众呼声,改进工作方法,制定出适宜的土地政策。不仅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维护了他们的根本利益,还保持了农村的稳定,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显示出了高超的斗争艺术和政策水平。这种既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创造性地解决了他们土地问题的方法,就成为习仲勋群众路线观的一个重要内容。
习仲勋践行群众路线的行动之三,是搞好以农业生产为重点的经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
搞好以农业生产为重点的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这不仅关系到我们党能否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也是关系到革命成败的重大问题。因而习仲勋就将抓好农业生产,千方百计搞好经济建设,开辟财源,增收节支,作为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抗日战争时期,习仲勋由于领导经济建设成绩卓著,曾经被党中央予以表彰。毛泽东在一幅漂白布上还为习仲勋题写了“党的利益在第一位”八个大字,以表示对习仲勋领导经济建设的肯定与鼓励。习仲勋长期带在身边,成为他勉励自己,改造世界观的一面镜子。[12]
习仲勋主政关中分区时,为了粉碎国民党反动派对边区的经济封锁,减轻农民负担,支援长期抗战,坚决贯彻毛泽东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财政工作总方针,实行“农业为主,兼顾工业,商业为辅”的原则,党政军民齐动员,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从一九三九年起,分区机关首先在新庄窝开办农场,乡区机关及各县也办起了农场、合作社,以解决分区工作人员吃粮和物资贸易问题。
一九四一年,关中因旱灾夏粮收成不好,秋作物又不能按时下种,对此习仲勋提出每人种二亩荞麦,以秋补夏。当年二十万亩荞麦收获四万石。秋种时,习仲勋又要求每人多种一亩小麦,并提出不误农时、适时下种、多种多收、随收随打的口号,次年夏粮丰稔,群众生产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13]
习仲勋还通过调查研究,抓住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本区生产运动的发展。他在陕甘宁边区任绥德地委书记时,为了使发展生产这一中心工作迅速开展,亲自带一个调查组到郝家桥村进行蹲点调查,以便取得经验,指导全区工作。
习仲勋通过调查认为,郝家桥在改革农业生产措施,理顺土地租典关系,改造二流子,组织群众移民南下,实行变工互助、精耕细作等方面都很有典型意义和推广价值。他认为刘玉厚勤劳、忠诚、廉洁、奉公,全家亲密和睦,全村团结一致,发展了生产,支援了抗战,改善了生活。经他提议地委研究决定,授予刘玉厚模范党员、劳动英雄称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村村学习郝家桥,人人学习刘玉厚”活动。习仲勋和专员袁任远等领导共同署名将刻有“农村楷模”的牌匾奖给郝家桥村。
在典型村经验的引导下,全地区各级组织制定了发展生产计划,农村建立了变工队组织,积极提倡革新农业耕作技术,发展副业及开展劳动竞赛活动。至当年年底,粮食生产取得了较好收成,基本解决了全区五十二万人口吃饭问题。[14]
一九四六年三月,习仲勋说“边区在和平以后,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建设,就是生产,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文化,注意卫生。”[15]
同年五月,习仲勋在陕甘宁边区高级干部会议上说:“发展陕甘宁边区的生产,要实事求是,从现在条件出发,要有远景规划,就是要看得远一点。”“我们的远景是什么呢?就是发展农业,加上边区若干工业建设,这就是将来边区的远景。”[16]
同年七月,习仲勋在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的干部会议上说:“用一切力量争取今年生产成绩超过以往任何一年。‘经济是一切之本’,搞好生产,经济上有了基础,才能完成其他一切准备工作。”“有了吃的,军队才能打仗,民食也解决了,可以使战争胜利。”[17]
他要求干部要有农业生产的知识,懂得生产知识,才能领导好生产。农业生产要有计划,要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在农业生产上要走群众路线,对土生土长的好的农作法在总结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然后再去推广。要利用变工队,将群众组织起来,发展农业生产。
由于经济工作搞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问题,也关系到民主革命的前景问题。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实质上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关系到民心向背和革命成败的大事。习仲勋在革命战争年代,始终把搞好经济建设,特别是抓好农业生产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将一般性的号召与个别指导结合起来,不仅强调经济工作的重点,而且还制定了进一步落实的具体措施,取得了巨大成效。因而搞好以农业生产为重点的经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就成为习仲勋群众路线观的重要内容。
习仲勋践行群众路线的行动之四,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于律己、无私奉献的公仆意识。
习仲勋从少年时代起就投身于革命斗争,由一个农民子弟逐渐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岁月中,他深深体会到,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要保持坚定信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关心群众疾苦,注意工作方法,严格约束管理好自己的家人,不搞特殊化,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这是考察干部是否具有党性,践行群众路线的的重要标准。
习仲勋甘当人民公仆,关心群众疾苦,将人民群众的困难看成自己的困难,为群众排忧解难,践行了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他主政关中期间,关中分委驻马家堡时,农民马团儿妻子生小孩时发生难产,情况危急。习仲勋知道后,即派警卫员庚申给请来大夫,买来了药,使婴儿顺利出生,母子平安。这家人感动得直流泪,坚持让习仲勋给小孩起个名字。分委机关的马匹饲养在马家堡一位聋哑人的家中,房东的妻子嫌弃聋哑丈夫,闹着要离婚。习仲勋知道这一情况后,除了给这对夫妇做调解工作外,还特别叮咛分委机关饲养员说:要注意言行举止,遵守群众纪律,以免影响房东夫妻关系。这件事在群众中传开后,都称赞说:共产党的分委书记真是为咱老百姓操尽了心![18]
习仲勋成为领导干部后,并不以干部自居,依然兢兢业业,与机关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艰苦朴素,保持公仆本色,成为领导干部的楷模,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
由于当时条件限制,关中分区机关的伙食费每人仅三分钱,为了节省有限的经费,机关干部要经常出去打柴,有时要到很远的大弯一带去。每当此时,习仲勋总是坚持和同志们一起去,一起从沟里往塬上扛柴。同志们劝他休息时,他却说:我们都是劳动者,参加这点体力劳动要比战场上的同志轻得多。他们在前方流血牺牲,我们劳动磨破点皮算什么?习仲勋按规定配有马匹,但每去农场劳动和参加其他集体活动,他总是让马给同志们驮行李,自己和大家一起步行,一路讲故事、唱秦腔、拉家常,谈笑风生。[19]机关里的干部及普通人员,并不把习仲勋当外人,有话就与他说,有了不顺心的事就和他唠,人们都说:习书记真是咱们的贴心人啊!
干部要站在人民群众一边,为人民群众服务。习仲勋到绥德任地委书记后,“为五十二万群众服务”,成为他在绥德工作期间经常用来告诫自己、告诫机关工作人员的口头禅。一九四四年十一月,习仲勋在陕甘宁边区绥德分区的一次会议上说:“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性这一方面”,“不要当‘官’和‘老爷’”,“既是为老百姓服务,就应该站在老百姓中间,万不能站在老百姓头上。”,“要走出‘衙门’,深入乡村。”[20]
习仲勋成为领导干部后,严格要求家人,杜绝特殊化,以人民公仆的本色,勤劳为党,像老黄牛一样默默地工作着,为党员干部作出了榜样。
由于身处战争环境,尽心于革命事业,习仲勋的儿女出生后,就送给当地群众抚养。二女儿乾平由于关中分区首府马家堡被国民党军占据失去了联系,直到九年后陕西全境解放才与习仲勋见面。见到骨瘦如柴的女儿,习仲勋百感交集,心中久久难以平静。[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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