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组织开展悼念革命烈士和抚慰烈士遗属活动》的通知,就清明节期间全市组织开展悼念革命烈士和抚慰烈士遗属活动作出安排。
据通知,到济南革命烈士陵园悼念革命烈士、参观济南战役纪念馆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25日-4月1日,中、小学校;
4月2日-4月3日,大中专各类院校;
4月4日,省市机关、驻济部队;
4月5日-4月7日,企事业、区街等单位。
通知要求,要切实做好抚慰烈士遗属工作,保障烈士遗属的基本生活。推行鲜花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活动期间,以集体为单位组织参加悼念活动和参观纪念馆的单位,请提前一天与济南革命烈士陵园联系安排(扫墓联系电话:82030600,纪念馆联系电话:82030618),祭扫人员队伍统一从南门(黄河大厦北侧)进出,祭扫车辆限由北门(赤霞广场北侧)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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