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三年八月十三日)
今天,总直队队政治处召集各单位负责同志,讨论警卫连长前些天打人的事件。关于这个问题,他自己及其他同志已经讲过许多了,我再简单地说明几点。
(一)打人这件事,在我们部队里是被反对、被禁止的。十五年以前,也就是一九二八年,毛泽东同志就提出“废止肉刑”。一九二九年,红四军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又有“废止向刑”的正式决议。禁止打骂,早已成为我们部队里必须遵守的一种制度。而且十几年来还经常不断地进行反对打骂的教育。但是,直到现在这种打人的现象,在我们部队里还未彻底肃清。为什么这样难以纠正呢?必须追究其根源,加以揭发。
首先,是因为受中国封建社会的影响。封建阶级为了维持它的封建的剥削,不得不用最残酷的刑罚做工具,以镇压被剥削者的反抗和叛乱。地主对于奴仆是不当做人看待的,经常打骂,甚至对其生命亦操有生杀大权。直到现在,这种把人不看做人,任意打骂的落后、野蛮的影响,还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中国社会里。反映到我们部队之内,就成为至今未能肃清的打人现象的社会原因。
其次,是受了中国其他军阀部队的影响。旧的军阀部队是地主阶级的工具,其军官就是地主阶级在军队里的代表人物。他们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权利和地位,必然要驱使士兵进行战争。而这些战争又是非正义的,与广大士兵利益相违背,所以一般军官对于士兵只有采取多种强制和镇压的办法。虽然在旧军队里,也有些士兵在自己身受肉刑痛苦的时候,是憎恨和反对肉刑的;但是因为这仅仅是出于感性作用,并不是真正认识到废止向刑的意义,所以并不能积极有力地反对各种肉刑,甚至形成“自己当兵反对打人,自己当官动手打人”的现象。因此,在旧的军阀部队里,打人现象是不可能消灭的,而且因袭成为制度了。我们部队里的某些干部,难免受此影响,沾染上一些军阀部队里的恶劣作风,所以至今仍有打人的现象。
(二)在我们革命部队里,尤其不应该有打人的事。我们八路军是属于劳动阶级的,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所领导,所以对于每个劳动群众应是十分热爱和尊重的,对任何劳动群众都应看做彼此是平等的。特别是我们部队的每个成员,都是为了共同的政治信仰,从事共同的革命事业,彼此更应该看做是最亲密的战友,爱如兄弟,哪里还能容许有打人这种不平等的封建落后的行为呢!
有的同志借口说,打人是维护纪律的手段之一,可以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实际上这种说法也是错误的。打人足以造成下面几个恶果:首先是造成指挥员与战斗员的隔阂,涣散部队团结;其次是模糊了战斗员对部队阶级性的正确认识,阻碍其觉悟程度的提高,使之不能很好地了解我们的部队是由劳动阶级的先进分子自愿组成的,是为劳动人民的利益与民族利益而奋斗的,因此打人就会影响到战斗员对部队的积极爱护和纪律的自觉遵守,使战斗意志和战斗力受到削弱;最后,打人的结果和指挥员最初的主观愿望恰恰相反,部队的战斗力反而削弱了,也必然打击了指挥员的情绪和信心。所以,打人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绝不能依靠打人的办法,来维护部队的纪律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这一点,我们须要有深刻的理解。
(三)警卫连长这次犯打人的错误,就是因为他没有真正了解上面这些道理。所以处理他的问题,必须从思想上进行教育,使他真正认识到禁止打人的意义,才能保证以后不再犯。若是单纯采取撤职的行政处罚办法,还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要纠正干部或战士的错误,都应该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找出其病根,对症下药。纪律处分的意义,应该是为了帮助达到教育的目的。只有在不得已时,才采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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