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了狂(大)草时期,中国书法已由实用性为主变为以艺术性、审美性为主。狂草作品主要是做为艺术品供人欣赏。如张旭的古诗四首狂草作品,今人能认识者极少,即便挂之于客厅,也是象对待国画一样,做为艺术品欣赏。由此来看,无论以实用性为主,还是以艺术性为主,都是中国书法发展历程中的正道。而这又是由于这二者都从不同角度发挥或者彰显了中国文字及其书法的特征及基本功能。实用性是包括汉字在内的一切文字及其书写的基本功能和本质要求;艺术性、审美功能则是做为象形文字和方块字的中国汉字书法所具有的独特功能,也是它独有的特征。中国书法的正道是尽可能使实用性和艺术性二者统一起来,这是中国书法的魅力所在,生命力的源泉。而画书作品一部分以艺术性、审美功能为主(如以诗词为内容的作品);另一部分则是以实用性为主(如以商标、管理与保健、修身为内容的作品)。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实用性与艺术性兼融并蓄,有机地统一起来。在这个方面,画书与隶、楷、行、草书是共同的。据此,可以断言,画书的出现与发展,是中国书法发展进程中的正道。但它与前面诸种书体又有所不同。做为“文字国画”,画书与隶、楷、行、草书相比较,它有更多的艺术性;而与狂(大)草书比较,它又有较多的实用性。而这正是画书的优越性。
2013年10月3日夜于杭州玉泉求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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