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毛泽东笃志嗜学,博览群书,酷爱读史,垂老不倦。他“不动笔墨不读书”,在不少史书中,他都圈点勾画,写有大量批注。这些批注是他读史时心有所思、思有所得、信笔写来的思想火花,阐幽发微,见解独到,思想深刻,弥足珍贵。对冯梦龙的《智囊》,他曾认真阅读,留下精妙批注。
据《智囊》卷三《上智部·通简·朱博》记载,西汉成帝时,武官出身的朱博做了翼州刺史。一次外出巡视,地方官吏和老百姓数百人拦道告状。一位老从事将情况告诉朱博,请他滞留该县处理。朱博心中明白这位从事是要探试自己的处事能力,便让他明文告示:想告县级官吏的人,各自到自己郡里去告,本刺史不直接监察这一级官吏;想告郡守、邑宰一级官吏的人,等本刺史巡视回到治所再来告;其他那些打官司举盗贼的事情,则到各个相应衙门去反映。告示一出,四五百人顷刻散去。谁都没有想到朱博应变能力这样强。朱博后来调查发现,果然是那名老从事唆使百姓聚众拦道,遂“杀此吏”。毛泽东读后批注:“此吏亦可不杀,教以改过,调改他职可也。”
该书还记载了朱博的另一件事。长陵大姓中有个人叫尚方禁,年轻时盗人妻被砍伤面颊。官府功曹受了贿赂,不仅没有革除尚方禁,反调他作守尉。朱博听到此事,召见尚方禁,故意问他脸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尚自知朱博已知实情,连忙叩头据实禀报。朱博笑道:“我想为你洗雪耻辱,你愿意为我效力吗?”尚惊喜道:“万死不辞。”于是,朱博让他作耳目。这样,尚方禁经常破获盗劫等犯罪活动,很见成效,后升至县令。后来,朱博又召见那位功曹,一一列举尚方禁等人的事,痛加斥责,令他将自己受贿之事全部写下来。功曹惶恐万状,详记所有为奸为贪为贼之事。朱博也要他改过自新,然后拔刀将他所写罪状裁成纸屑。这位功曹从此以后战战兢兢,尽心尽力,办事再不敢有任何差错。毛泽东读到这里,批注曰“ 使人改过自效”。
毛泽东点评历史人物 “使人改过自效”的批注,阐幽发微,寓意深邃,道理深刻,是用人的大智慧、领导的大艺术,充满着唯物辩证法,是治国理政经验之谈。朱博处理的两件事,都属于怎样对待犯了错误的部下的问题。毛泽东不同意朱博杀掉那个有意为难他的老从事,认为把他“调改他职”就可以了;对朱博起用尚方禁和那位功曹,则表示肯定,认为这是“使人改过”的成效。两个批语,表明毛泽东很重视“教人改过”的处理方法。毛泽东读史爱读历史人物传记,注重汲取历史上对现实有用的宝贵遗产,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如他读《后汉书·陈寔传》、《南 史·孔琇之列传》,分别批注:要像陈寔教育小偷那样,肯定“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改造的”;不要像孔琇之那样,从偷了一捆稻子的10岁小孩,推断他长大必 然为盗的形而上学,认为“此种推论,今犹有之”应予警惕。
西晋时,一个叫周处的官员,少时横行乡里,时人把他与南山虎、长桥蛟合称“三害”。后改过,官至御史中丞。1963年10月,毛泽 东在天津与中共中央华北局、河北省和天津市负责人谈话时便说到周处等人:“周处除三害,人是可以觉悟的。陈平是贪污犯,汉高祖给他钱,他不记账。后来做了宰相,除吕保刘。可见人有错误是可以改的,除罪大恶极、血债严重、群众不答应的以外,贪污这一条,能改的还可以使用。”
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时深刻指出:“如何对待犯了错误的人,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正确的态度应当是,对于犯错误的同志,采取‘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允许他们继续革命。过去,在以王明为首的教条主义者当权的时候,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犯了错误,学了斯大林作风中不好的一面。他们在社会上不要中间势力,在党内不允许人家改正错误,不准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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