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实践中,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提出并发展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以身作则带头实践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毛泽东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源于我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的“民本”思想。他曾借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比喻,教育党的领导干部要“顺”而不要“逆”人民群众“那个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是毛泽东同志批判地吸收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结果。
毛泽东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对我国劳动人民传统美德的扬弃。我国劳动人民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过程中,形成了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表现为乐善好施、济困扶贫、同舟共济等。这些美德一代一代地传下来,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巨大精神力量,毛泽东同志用无产阶级世界观对它进行提炼,由自发的阶级感情向自觉的阶级觉悟升华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1939年2月,毛泽东同志致信张闻天同志,首先提出了“为人民服务”的概念,从唯物主义道德观的角度初步阐述了“为人民服务”的问题。1942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指出,我们的文艺“是为着人民大众的”。1943年,他又在一次党内指示中提出了“为群众服务”的思想。1944年9月8日,在中央警卫团追悼张思德的会上,毛泽东同志发表《为人民服务》的讲演,第一次从理论上阐明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10天后,他发表了《坚持为人民服务》的讲话,指出“我们的每一个指战员以至每一个炊事员、饲养员,都是为人民服务的”。
1944年10月,在接见新闻工作者时,他指出,三心二意不行,半心半意也不行,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党的七大开幕词中,他说:“我们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在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同志又强调,“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党的七大把“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精神”写入了党章,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以确认。
《历史的真言--李银桥在毛泽东身边工作纪实》一书中提到:刚刚入住中南海菊香书屋的第一年--1949年的冬天,屋内没有暖气设备,办公厅的同志准备为毛泽东安装锅炉和暖气片,却被他制止了。毛泽东说:“现在刚刚建国,需要办的大事很多,这些小事以后再说。再说现在也没有足够的条件,即便条件好些了,也要先为全国的老百姓办事情。我们共产党人,无论办什么事情,首先要想到群众,要时刻想着人民。”
毛泽东以“天下国家为己任”,放弃了个人的一切,把自己的爱心全部交给了人民。建国后,当他了解到有些地方的群众仍过着十分困苦的生活,吃的是又黑又硬的窝头时,他的手有些抖,眼圈一下子就红了;当他看到群众、战士和身边的同志为革命而负伤、牺牲时,常常潸然泪下,十分动情地说:“我们永远不会忘记你。”而当他得知爱子毛岸英牺牲在朝鲜战场的消息时,他发出的第一句话是:“唉,战争嘛,总要有伤亡,没得关系,谁让他是我毛泽东的儿子。”
毛泽东同志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在他的“廉洁清正”。《井冈山反腐败训令》,印证了毛泽东对着力反腐的高度重视;“两个务必”,反映了毛泽东对“历史周期律”的远见卓识;痛杀刘青山、张子善,表明了毛泽东对铲除腐败的坚强决心;“如果我腐败了,全国人民就杀我的头”,表达了毛泽东对自身拒腐防变的坚定信念;打有73个补丁的睡衣,昭示了毛泽东对廉洁清正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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