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成美(1916年9月9日——2001年12月25日),原名廖福来,福建省龙岩县红坊区黄坑村东溪畲人。一九三四年参加游击队,一九三五年被编入红军。一九三四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廖成美的妻子是宣淑华(宣属华)。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闽西红军龙岩游击队第二大队战士,岩南漳游击队司务长、特派员,龙岩独立营1连指导员,闽西红军抗日游击纵队2支队政治处干事,龙岩游击队政治委员等职,在闽西地区坚持了艰苦的三年游击战争,参加或指挥了南洋坝、新祠、溪口等数十次重要战斗。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闽西抗日义勇军第1支队1大队3连指导员,新四军第2支队4团1营教导员,新四军江北游击纵队新7团政治委员,新四军江北游击纵队第2团政治委员(210团前身部队)。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2师6旅18团政治委员、新四军第2师第5旅兼路西军分区定(远)合(肥)总队政治委员等职,转战苏皖、淮南抗日前线,沉重打击日军,为壮大华中抗日力量,作出了积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中野战军第10纵队6旅政治委员、旅长兼苏北盐阜军分区司令员,华东野战军第12纵队34旅旅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34军102师政治委员,参加了淮海、渡江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特种纵队政治部副主任,华东军区炮兵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解放军高级炮兵学校政治委员,炮兵工程学院政治委员,第二炮兵基地司令员,解放军二炮副司令员,安徽省革委会副主任。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九、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一九八八年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01年12月25日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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