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日,经中组部同意,并转江西省委组织部【2006】90号文、吉安市委组织部【2006】5号文,重新确认老红军王泉媛的党龄从1934年2月算起,通知送达本人。
(由吉安市委组织部、泰和县委老干局领导一行亲自登门,宣读文件。)
这份党组织的红头文件,王泉媛妈妈郑重地装在像框里,放在家中堂屋正墙上。
王泉媛妈妈后来多次说到:
“我死也瞑目了!”
这就是红军老战士崇高的革命情怀,把党的组织看得高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