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网上看到这个问题,现有评论震惊我一整年……
居然没有一个答案提到,至少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作战决策是党委做出的!
很多人还提到101,刘亚楼,云云。即使是101与刘亚楼本人,在党委会上也只有一人一票,也必须要服从民主集中制原则。想不听党委的,也行,去温都尔汗路上可不就没听党委的。更有甚者拿四渡赤水说事,四渡赤水也是经会议研究决定,民主集中制讨论通过形成的作战方案,是谁告诉你司令员和政委意见不一致就必须要“听谁的”?
上到中央军委,下到一个连队,一切作战决心都是经由党委会、支部委员会讨论形成决议才能执行,不管你是司令员还是政委参谋长,乃至于一个连长,绝对不可能出现一个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即使是紧急情况下党组织不完善,也必须成立临时党组织,或者事后提交党组织审议。
这个不是我说的,这是《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军队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说的,这就像是数学上“1+1=2”这种最基础的常识,你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公式定律写了一黑板,结果算出来1+1=3,那你不过是在华丽丽的扯淡。
就说咱们扯淡的时候你最起码要从一个基本事实开始扯起,你不能扯八杆子打不着的事情。你说外军也就罢了,你拿解放军来举例子说明“司令政委参谋长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你就得符合解放军的最起码常识对不对?
所以无论你那“101”有多么牛逼,他就啃了一万吨的炒黄豆他也不敢以个人名义下达任何命令,也必然是以四野/东北野战军党委的名义下达的,事先必须要至少经过前委会议形成决议,打死就是不能形成决议,101也只能啃黄豆。
真实历史上的四野前委(中共前敌委员会)组织结构如下:
101本人是四野前委书记的时候指挥百万大军如臂使指,指哪打哪;奔着温都尔汗去的时候,连一架飞机都不大叫得动,这就是在解放军里党委/支部的权力,与个人权力之间的天壤之别。党委决议党委所属部队就是无条件执行,赴汤蹈火万死不辞;个人的命令哪怕是党委书记个人的命令,不鸟你就是不鸟你,你把老子啃了?
说白了,党组织决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拒绝执行负法律尤其是军事法责任;个人命令除了合法规定由个人不经党组织批准即可的极少数情况,通常就是个屁。
因此并不存在什么司令员、政委、参谋长意见不一致的时候“听谁的”这么一回事,这是出于对我军军事决策一窍不通才会问出来的问题,谁的都不听,谁的都得听,最后决定是党组织做出来的。有党组织决议你就能从白山黑水打到天涯海角,没有党组织决议你就只能奔着温都尔汗去。
这里单独说明一下“民主集中制”是个什么意思,简单说就是一句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前面八个字是原则,后面八个字是实施方法,一目了然。有什么重大决议的时候党组织成员都得琢磨,不是说打仗就是司令员琢磨,政工就是政委琢磨,而是都得通盘考虑全面谋划,这是个别酝酿的前半截。后半截就是充分交换意见,在参谋长提交的作战方案之间进行选择,参谋长可不止提交一个方案,一次行动提交的方案十几套都有可能,依据这些方案大家是要提前充分讨论交换意见的,你觉得对,你就想办法据理力争去说服所有人。
实在没办法说服,就遇上杠精了,咋整?
会议决定,投票,少数服从多数。这时候你也不是司令员,我也不是政委,他也不是参谋长,我们都是一张选票而已。
这就叫“既要有民主,也要有集中”,共产党的民主不是西方那种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我们比谁说的漂亮,而是既要有充分的民主权利,也要有一个高效率的执行措施,形成了决议不管你保留不保留意见,你都要执行。
为什么中国发展得比所谓的“民主国家”要好?
深层次的、不为西方所承认的原因其实正在这里。很多学者也好,经济界人士也罢,或者民间,对此有很大的误解和偏见。为什么中国行政效率高?为什么中国办事情利索?为什么中国建设速度快?为什么能够70年时间就能从一个纯农业国发展成世界头号工业国?
这是摆在面前的事实,你得找出一套理论来解释它,而不是无视客观现象、否认客观现实。这里面原因林林总总,有深层的有表面的有直接的有间接的,但是提纲挈领关键性的一条是什么?
绝对民主是不可能做到的,那样会陷入扯皮;
绝对独裁也是不可能做到的,那样会失去纠错能力。
民主集中制原则很大程度上综合了民主集思广益的好处,避免了极端民主带来的极端低效扯皮,又有“保留意见也要执行”的高效率,这里其实才是现代中国社会快速发展的根子所在。军队作战与社会建设经济建设,说到底,在决策层面并没有本质性差别,就是一个急缓轻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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