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英雄报道
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在京成立(组图)
2024-01-31 09:26:00
来源: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
作者: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
浏览次数:
【字号
打印
【收藏】
E-mail推荐:
分享到: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烈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的意见》,经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在京成立。

    揭牌仪式于1月10日举行,仪式由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理事张峥主持。仪式上,由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副秘书长刘昕宣读了《关于成立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的决定》。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会长李中水为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顾问、主任、执行主任、秘书长以及到会副秘书长颁发证书。

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理事张峥主持仪式

    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由何晔晖(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特邀专家,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等担任顾问,张峥(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理事,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区顾问委员会副主席,第十、十一届北京律协副会长)担任主任,武丽君(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执行主任。

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会长李中水为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顾问及成员颁发证书

    在与会人员共同见证下,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会长李中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特邀专家何晔晖为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揭牌。

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会长李中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特邀专家何晔晖为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揭牌

    近年来,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武丽君带头捐款累计100余万元,发起设立“情系国防·爱撒官兵”拥军优属法律援助和研究公益基金,为解决长期滞留部队的军休人员和伤病残退休军人三年移交地方安置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武丽君在发言中表示,将依法履职、勇于担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切实履行新时代法律人的社会责任,为中华英烈褒扬事业贡献法治力量。

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武丽君发言

    仪式上,由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副秘书长刘昕宣读了武警某部就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为解决伤残军人移交工作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感谢信。

    弘扬英烈精神、赓续红色血脉、让红色江山代代相传是新时代赋予英烈褒扬事业的重要使命。今后,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将围绕英雄烈士和英烈家属权益维护、参与和支持相关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组织英烈褒扬政策研究和普法宣传等方面开展工作,依法推动中华英烈褒扬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会长李中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特邀专家何晔晖,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高令春以及在京相关司法单位、律师协会及法律界专家代表等50余人出席活动。


(责任编辑:cmsnews2007)
·上一篇:满门革命赤子 辉煌永留青史——开国将军李中权诞辰110周年纪念活动在蓉举行(组图)
·下一篇:无
·中华英烈褒扬事业促进会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组图)
人民英雄纪念网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英雄纪念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人民英雄纪念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人民英雄纪念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来信:js88@vip.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