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覃(1905——1935),湖南湘潭人。1921年加入共青团,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南昌起义,在国民革命军第十一军二十五师政治部任宣传科长。1927年12月,在宁冈乔林建立了根据地第一个农村党支部,任支部书记。任遂川县赤卫大队党代表、湘赣边界政府农运部长、红三十一团一营党代表。1929年后任中共赣西南特委委员、永、吉、泰中心县委书记、红军独立师师长、中央局秘书长、福建省委书记、闽粤赣军区司令员。1935年4月,在江西瑞金与敌作战时牺牲。
毛泽覃,1905年生,湖南湘潭县韶山冲人。受长兄毛泽东的影响,1921年在长沙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后到常宁县水口山等地从事工人运动。1923年10月转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秋赴广州,曾在黄埔军校政治部和广东区委工作。后到武汉国民革命军第4军政治部任书记。1927年8月参加南昌起义,任起义军第11军25师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后随朱德、陈毅转战闽粤赣湘边。是年冬被派赴井冈山与毛泽东联络。1928年初任遂川县游击大队党代表。后奉命带队参加接应朱德、陈毅部队与井冈山部队会师。同年5月任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31团3营党代表,参加了龙源口等战斗。
经受战争实践的磨炼,毛泽覃很快成长为红军的一名优秀指挥员。1930年1月任红6军(后改称为红3军)政治部主任,曾代理军政治委员。同年10月任中共吉安县委书记、红军驻吉安办事处主任。1931年6月任中共永(丰)吉(安)泰(和)特委书记兼红军独立5师政治委员。1932年任中共苏区中央局秘书长。其间,与邓小平等一起,同王明的“左”倾错误进行了坚决斗争。由于卓有战功,曾获一枚二级红星奖章。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留下坚持游击战争,任中共中央苏区分局委员、红军独立师师长、闽赣军区司令员。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毛泽覃率部转战于闽赣边界的崇山峻岭,风餐露宿于山谷密林,不断寻找战机,打击敌人。1935年4月26日,在江西瑞金红林山区被国民党军包围,为掩护游击队员脱险,英勇牺牲,时年2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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