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无耕作能力的那些“工作人员”,也是多分一半。此办法,西北特区有一部分实行了,但经特委西路工作会议批驳了,因为这是从慈善观点出发,有人笑为“孤寡路线”。永新普遍全县分田,分过两次,第一次是打开龙源口后,第二次是今年六月西路工作会议决定后到九月实行的。现在还有一区(城区)全区,四区(南乡)之一半,五区(东乡)全区,占全县五分之一的地方,没有分配得好。永新农民愿以生产量为标准分田,全县代表大会接受了。
吉水:
阜田、同水田分好了,金滩没有分好。
“见人分”。“好的搭丑的”。“分初坏”。
“河南佬”是个困难问题。谷村一个乡,每人只分二担田。
万安:
村为单位。第二次分,已经抽肥补瘦了(?)。
分宜:
村为单位分田。论谷分,不论田分。被反革命烧了二千多栋房子,三十多里无老房子。
二 荒田现象
东固:
最低每人分得十六担谷田(每担八十斤上下),许多田无人耕。山荒了大部分,因为采桃子〔38〕工钱太贵只好不采,也不挖山。
纯化:
荒了四五百箩谷田。因为:(一)三月分田正值农忙,没有家私,分的田以歹,又离得远,所以荒了好多。(二)当红军及出外办事的二千大几(即谓二千七八百人),人力不够。
水东:
荒了几里。因为红白交界——临河地方,吉安城反动派时往骚扰,一天要几百人放哨,放三层哨,还在夜间时常被敌杀死。
水南:
荒了几百担谷田。因为留公田,农民不愿租了去耕,所以荒了。“我分了几担谷田,够得吃了,不愿耕公田。”
儒林:
荒了千多担谷田,禾熟了无人割。因为田是反动的地主富农守望队的,这些人走了之后,政府不把它分与农民,农民便没有责任去耕去割。(儒林是吉安近城的区。)
安福:
道浦区、崇文区荒了六千担谷田。因为报复屠杀主义,反水农民不敢回家;又因为分田不彻底,只数量上分。这两个原因,都是由于富农领导作鬼。安福田多人少,湖南人、永新人、河南人,多在安福作田,只要你替他对政府完粮,他就把田给你作。为什么人少?因为不讲卫生,死亡的多。
新余:
三个红色区内荒了几百担谷田。因为一部分人当红军去了。红白交界又荒一些。
分宜:
荒了几十担谷田。
永新:
一般说来没有荒田,总共荒了百担谷以内。
赣南:
凡红白交界地方都荒了许多田。
三 工人分田问题
永新农民反对工人平分土地,永新代表大会没有接受这个意见。
泰和有一区,工人分了田,减少了工资,后头又恢复了。
吉安工人做工不满半年的照分田,做工过了半年的分半田。
四 分山问题
永新代表大会决定,茶子山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分。
吉安代表大会(一九三年十月)决定竹木山不分,乡苏管理,农民使用。需用竹木的,得政府许可,可去采伐。茅草山随便采伐。
油茶山,永新、峡江、延福、儒行、东固、泰和、西区各处均分了。儒坊、纯化,没有油茶山。万安没有分山。
分宜,本年(一九三)十一月五日,省行委派刘林栋参加县行委,决定一个分山的办法,并提交第二次全县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办法是:“三百元以上一块的山归苏维埃,三百元以下一块的山归原主管。”但在今年五六月时(“二全会议”以前),因为接了上级(北路行委第四次扩大会)命令,已经以乡为单位平分了山岭,虽然本县没有开什么会议。十一月翻案,农民很不满意。
山有七种:(一)木梓山,(二)杂粮山,(三)原料山,(四)竹木山(小竹木山、大竹木同,(五)柴火山(茅草山、柴火山),(六)矿山,(七)荒山。
(原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1月版第264-2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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