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创建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十分重视政权建设。根据地的政权建设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开始是建立乡、区、县临时性的政权机构——革命委员会,在条件具备后再召开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成立各级苏维埃政府。临时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政权建设给予了很大关注。1931年和1933年,先后颁布《地方苏维埃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1931年11月以后,仅在中央根据地范围内,即先后建立了江西、福建、闽赣等省苏维埃政府。
1930年3月18日,在法国巴黎公社诞辰纪念日,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龙岩省立第九中学召开,成立了闽西苏维埃政府,邓子恢任主席。大会讨论制定了《苏维埃政府组织法案》、《劳动法》、《婚姻法》、《土地法》等16个法案和条例。
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建立的闽西苏维埃政府,实行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召开各级工农兵代表大会,吸收工农群众参加政权,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这种制度,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受到闽西人民的热烈欢迎。闽西苏维埃政府的成立,是闽西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是闽西人民翻身解放、当家作主的根本标志,揭开了闽西人民革命的历史新篇章。
从1931年11月到1934年1月,中央根据地进行了三次民主选举。在选举中,许多地方参加选举的人占选民总人数的80%以上,有的地方达到90%以上。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政府代表中一般占20%以上。例如福建上杭才溪乡1932年10月选举时,上才溪53名代表中,女性有16人,占30%。
临时中央政府重视司法建设,先后颁布120多部法律、法令。这些法律、法令中,有苏维埃国家的根本法、行政法规、刑法、民法、婚姻法、经济法等,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阶级性和时代特征的法律体系。苏维埃政府还建立一整套司法机构,基本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司法组织系统。在中央,设立司法人员委员部、国家政治保卫局、工农检察部和最高法院。闽西地方设有裁判部、国家政治保卫分局、工农检察部;军队设有军事裁判所。另外,在闽西设立劳动感化院,对犯人实施感化改造;设立劳动法庭,以处理劳资纠纷,保障劳动法的实施,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闽西各级苏维埃政府非常注意廉政建设,对根据地政权机关工作人员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1932年3月,福建省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即将反腐肃贪作为一项重要的斗争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包括司法监督、党政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在内的监督机制。闽西各级苏维埃政府坚决地开展反腐肃贪斗争,得到根据地人民的支持和拥护。
在苏维埃政权下,闽西劳动人民在政治上翻了身,真正做了主人;他们的经济生活由于摆脱了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和国民党各级政权统治下的种种盘剥,也得到明显的改善。闽西苏维埃政权做了大量有益于人民的工作,因而得到广大人民的真诚拥护。群众踊跃参军参战,积极发展生产,支援革命战争。他们把保卫苏维埃政权看作自己的责任。中国革命战争所以能够长期坚持,红军所以能够一次又一次粉碎国民党军队的军事“围剿”,人民群众的热诚拥护和全力支援是一个根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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